A、 辨识异常气味
B、 使用现场快速测定仪
C、 取样实验室分析
D、 摄影照相
答案:ABD
解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5.2.5 现场踏勘的方法 可通过对异常气味的辨识、摄影和照相、现场笔记等方式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的状况。 踏勘期间,可以使用现场快速测定仪器。
A、 辨识异常气味
B、 使用现场快速测定仪
C、 取样实验室分析
D、 摄影照相
答案:ABD
解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5.2.5 现场踏勘的方法 可通过对异常气味的辨识、摄影和照相、现场笔记等方式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的状况。 踏勘期间,可以使用现场快速测定仪器。
A. 拒绝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
B. 延迟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
C. 拒绝生态环境统计调查检查
D. 提供不真实生态环境统计资料
解析:《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予以处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作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予以处分: (一)拒绝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阻碍生态环境统计调查、监督检查的; (四)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A. 重要能源
B. 重点建设
C. 重大战略
D. 备案管理
解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第七条 生态保护红线内,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A. 风险识别管控制度
B. 监督管理制度
C. 风险分级管控档案
D. 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A. 绿色、黄色和红色
B. 绿色、橙色和红色
C. 蓝色、橙色和红色
D. 蓝色、黄色和红色
解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4. 分级程序。根据企业生产、使用、存储和释放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评估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以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E)的评估分析结果,分别评估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和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将企业突发大气或水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为一般环境风险、较大环境风险和重大环境风险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和红色标识。
A. 环保法规
B. 环境标准
C. 环境监测
D. 环保制度
解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条 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 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所使用的相关数据及表述应当符合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优先使用符合国家监测规范的污染物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等。
A. 高、低
B. 中、低
C. 高、中
D. 低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解析:《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各企业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
A. 经济强百姓富
B. 经济强环境美
C.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D.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解析:《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新征程上,必须把美丽中国建设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A. 自愿性
B. 强制性
C. 自主性
D. 针对性
解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中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二类,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第三类,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和类金属砷的物质。 第四类,《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 第五类,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