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相关水域的生态功能退化
B、 相关水域受到影响
C、 水生生物资源严重破坏
D、 水生生物资源受到影响
答案:AC
解析:《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造成相关区域的生态功能退化或者野生生物资源严重破坏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造成相关水域的生态功能退化或者水生生物资源严重破坏的; (三)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致使县级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六)致使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地十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二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七)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八)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九)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严重疾病或者三人以上轻伤的; (十一)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A、 相关水域的生态功能退化
B、 相关水域受到影响
C、 水生生物资源严重破坏
D、 水生生物资源受到影响
答案:AC
解析:《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造成相关区域的生态功能退化或者野生生物资源严重破坏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造成相关水域的生态功能退化或者水生生物资源严重破坏的; (三)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致使县级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六)致使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地十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二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七)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八)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九)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严重疾病或者三人以上轻伤的; (十一)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A. 供热管线抢修
B. 山体滑坡抢险
C. 市政道路施工
D. 供水管线抢险
解析:《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
A. 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变更原因
B. 企业及主要生产设施全年运行天数
C.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
D. 排污单位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解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7.2 信息报告。排污单位应编写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a)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变更原因;b)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至少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产设施)全年运行天数,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全年监测次数、超标情况、浓度分布情况;c)按要求开展的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d)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e)排污单位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A. 30
B. 40
C. 50
D. 60
解析:《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7.1 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 m半径范围的建筑5 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A. 生态环境保护
B. 生态文明建设
C. 双碳行动
D. 污染防治攻坚
解析: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第八条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当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进行勘查,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三)根据调查需要,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知情人员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解析:《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5.2.3.1.6 浮顶罐边缘呼吸阀在浮盘处于漂浮状态时应密封良好,并定期检查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六)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七)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八)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九)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