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七条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提出验收意见。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答案:B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七条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提出验收意见。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A. 国家
B. 地方政府
C. 事故发生地
D. 企业所在地
解析:《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九条 危险废物移出人、危险废物承运人、危险废物接受人(以下分别简称移出人、承运人和接受人)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并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依法承担责任。 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应当依法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发生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按相关规定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自带罚则)
A. 类比调查
B. 估算数据
C. 排污系数
D. 物料衡算方法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A. 京津冀及周边
B. 长三角
C. 珠三角
D. 黄河流域
解析:《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四、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五)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
A. 员工绩效考核
B. 企业缴纳税额
C. 落后产能界定
D. 企业经营考核
解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五条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结果可作为落后产能界定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A. 论证回注的环境可行性
B. 可以回注生活污水
C. 回注目的层为地质构造封闭地层
D. 重点关注回注井井位合理性、过程控制有效性
解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涉及废水回注的,应当论证回注的环境可行性,采取切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控措施,不得回注与油气开采无关的废水,严禁造成地下水污染。在相关行业污染控制标准发布前,回注的开采废水应当经处理并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等相关标准要求后回注,同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治污染。回注目的层应当为地质构造封闭地层,一般应当回注到现役油气藏或枯竭废弃油气藏。相关部门及油气企业应当加强采出水等污水回注的研究,重点关注回注井井位合理性、过程控制有效性、风险防控系统性等,提出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及风险防控措施、监控要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当包含钻井液、压裂液中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相关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情形的除外。
A. 产生、贮存、处置
B. 产生、利用、处置
C. 收集、贮存、运输
D. 收集、利用、处置
解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4.1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时,应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自行从事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活动应遵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确保该过程的安全、可靠。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附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方法(试行)
1.1.1 企业应当考虑与本企业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过程,包括:
a)设施,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建设;
b)原材料获取,包括开采;
c)运行或制造过程,包括仓储;
d)设施、组织资产和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e)外部供方的环境绩效和实践;
f)产品运输和服务交付,包括包装;
g)产品储存、使用和寿命结束后的处理;
h)废物管理,包括再利用、翻新、再循环和处置
A. 一次
B. 二次
C. 一类
D. 二类
解析:《环境保护概论(第三版)》 7.2.2.2 大气污染物 二次污染物是指不稳定的污染物与大气中原有物质发生反应,或者污染物之间相互作用而生成新的物质。这些新生成的物质在物理、化学性质上可能完全不同于原来的物质。无论是哪类污染物,都会引起大气污染并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A. 30
B. 45
C. 60
D. 90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排污许可证正本中记载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排污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审批部门提交变更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以及与变更排污许可证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