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解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四)油气开采项目(含新开发和滚动开发项目)原则上应当以区块为单位开展环评(以下简称区块环评),一般包括区块内拟建的新井、加密井、调整井、站场、设备、管道和电缆及其更换工程、弃置工程及配套工程等。项目环评应当深入评价项目建设、运营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提出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滚动开发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还应对现有工程环境影响进行回顾性评价,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依托其他防治设施的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置的,应当论证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答案:A
解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四)油气开采项目(含新开发和滚动开发项目)原则上应当以区块为单位开展环评(以下简称区块环评),一般包括区块内拟建的新井、加密井、调整井、站场、设备、管道和电缆及其更换工程、弃置工程及配套工程等。项目环评应当深入评价项目建设、运营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提出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滚动开发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还应对现有工程环境影响进行回顾性评价,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依托其他防治设施的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置的,应当论证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A. 生命周期
B. 生产过程
C. 使用过程
D. 处理处置过程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条 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附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方法(试行)
1.2.2条款规定,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三种时态”:
a)过去: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但对现在仍有影响;
b)现在:正在发生的环境问题,直接对环境造成影响;
c)将来:将来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附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方法(试行)
2.2.1 评分法。根据环境影响的严重性评判准则(见附表2)、环境影响发生的可能性评判准则(见附表 3)和环境影响程度评价表(见附表 4),按照评价依据判定其环境影响,填写环境因素评价表,确定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附表4,对L值达5分,或S值达3分的,也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附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方法(试行)
2.2.1 评分法。根据环境影响的严重性评判准则(见附表2)、环境影响发生的可能性评判准则(见附表 3)和环境影响程度评价表(见附表 4),按照评价依据判定其环境影响,填写环境因素评价表,确定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附表4,对L值达5分,或S值达3分的,也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R值:一般1~7;重要8~15。
A. 绿色环保
B. 健康环保
C. 节能环保
D. 绿色产品
解析:《中国石化物资绿色采购管理办法》 3.2.4 充分利用财税优惠政策,优先选用国家列入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产品;优先采购通过国家认可、允许使用节能环保标志的产品。
解析:《钻井施工固体废物管理要求》附件3.钻井施工固体废物管理要求:4.固废出井场后管理。
各单位除了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外,建设单位要建立固体废物内部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应由建设(施工)单位、钻井队、环保治理承包商、运输单位、接收单位五方确认。
A. 采样人员和车辆
B. 采样点的布设
C. 样品运输与保存
D. 样品的采集方法
解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6.1.3 制定采样方案 采样方案一般包括:采样点的布设、样品数量、样品的采集方法、现场快速检测方法,样品收集、保存、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解析:《中国石化危险废物清单》第四条 废弃危险化学品或含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化学品(中间产物、副产物),应按国家及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履行申报废弃程序,并由安全生产部门组织开展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在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后,进入危险废物管理流程。
A. 填埋
B. 转移
C. 倾倒
D. 弃置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