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解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九) 油气开采产生的废弃油基泥浆、含油钻屑及其他固体废物,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置。鼓励企业自建含油污泥集中式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提高废弃油基泥浆和含油钻屑及其处理产物的综合利用率。油气开采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评价。相关部门及油气企业应当加强固体废物处置的研究,重点关注固体废物产生类型、主要污染因子及潜在环境影响,分别提出减量化的源头控制措施、资源化的利用路径、无害化的处理要求,促进固体废物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置。
答案:A
解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九) 油气开采产生的废弃油基泥浆、含油钻屑及其他固体废物,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置。鼓励企业自建含油污泥集中式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提高废弃油基泥浆和含油钻屑及其处理产物的综合利用率。油气开采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评价。相关部门及油气企业应当加强固体废物处置的研究,重点关注固体废物产生类型、主要污染因子及潜在环境影响,分别提出减量化的源头控制措施、资源化的利用路径、无害化的处理要求,促进固体废物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置。
A. 一
B. 二
C. 三
D. 四
解析:《陆上钻井及井下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中国石化能评〔2022〕3 号)7.8.3 钻井施工应每月进行场界噪声监测。井下作业施工周期大于 1 个月的,每月进行场界噪声监测;施工周期小于 1 个月的,施工期间至少开展 1 次场界噪声监测。场界噪声监测应建立监测记录或监测报告档案。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解析:《中国石化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3.6.1 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按要求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A.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B.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C.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D. 建筑施工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四)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解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5.1.3 贮存场和填埋场一般应包括以下单元:
a) 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
b) 雨污分流系统;
c) 分析化验与环境监测系统;
d) 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
e) 地下水导排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设置)
A. 防治污染措施发生微小变动
B. 生产工艺略有调整
C. 规模发生重大变动,仍给出不属于重大变动结论的
D. 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
解析:《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典型弄虚作假情形参考: 三、验收结论错误。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明显发生重大变动,仍给出不属于重大变动结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或者国家总量控制要求,仍认定达标排放或环境质量达验收标准的;其他存在《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不得通过验收情形,仍给出验收合格结论的。
A. 使用
B. 检修
C. 停用
D. 拆除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保护管理规定》3.4.3 建设满足需要的污染防治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统一管理,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在检修、停用、拆除整套或其中部分污染防治设施之前需经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解析:《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明确规定,实施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以及参股新设合资合作项目,应开展环境尽职调查。
解析:《中国石化一般固废和垃圾环保管理指南》6.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不应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解析:《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