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解析:《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二、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未批先建”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答案:A
解析:《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二、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未批先建”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A. 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
B. 禁止排放雨水
C. 禁止使用农药
D. 禁止使用化肥
解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四、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A. 较小
B. 一般
C. 较大
D. 重要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附表4,对L值达5分,或S值达3分的,也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规定治理。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将审核结果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组织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效果进行评估验收,所需费用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承担评估验收工作的部门或者单位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费用。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A. 年度
B. 季度
C. 月度
D. 临时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信息管理办法》3.2.4.2 被确定为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的企业,自被纳入强制性清洁审核名单起至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后的第三年,每年进行年度披露和临时披露。
A. 高、低
B. 中、低
C. 高、中
D. 低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使用、维护噪声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A. 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等信息
B.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C. 企业经营状况信息
D.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协议信息
解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披露以下环境信息: (一)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等信息;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信息; (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信息; (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协议信息。
A. 节约优先
B. 保护优先
C. 自然恢复
D. 综合治理
解析:《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三、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自然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我们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A. 排放标准
B. 排污许可证
C. 环评报告
D. 环评批复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解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五条 清洁生产审核以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为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如果自行独立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应具备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条件。不具备独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的企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