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解析:《强化建设项目环保依法合规管理工作方案》(二)切实执行环保咨询单位“黑名单”机制。
企业应建立落实环保技术咨询单位“黑名单”机制,选择业绩好、技术力量强的单位承担环保技术咨询业务,提高环保文件的可靠性。
1.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单位,应列入企业环保技术咨询单位“黑名单”,不应承揽企业环保技术咨询业务:
(1)未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的单位,不应承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业务。
(2)近两年内,被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限期整改名单”的单位,不应承揽企业环保技术咨询业务。
(3)近两年内,被列入环保技术咨询单位重点监督检查名单,且被通报总数达到 3 次及以上单位,或被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技术咨询单位,不应承揽企业环保技术咨询业务。
2.对未纳入企业环保技术咨询单位“黑名单”,但存在被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的单位,企业应在招投标过程中听取多方意见,谨慎选择;若选择该单位承揽环保技术咨询业务,企业必须组织对其编制的环保技术报告质量开展内部审查。
3.通过不同方式选择环保技术咨询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时,企业法律部门必须参加,对拟选择单位合规性进行把关。环保技术咨询单位选择的合规性还应纳入审计等。
4.对新开展环评、验收的项目,在确定技术咨询单位 5 个工作日内,企业应登录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能源环境部组织定期抽查企业“黑名单”机制落实情况。
答案:A
解析:《强化建设项目环保依法合规管理工作方案》(二)切实执行环保咨询单位“黑名单”机制。
企业应建立落实环保技术咨询单位“黑名单”机制,选择业绩好、技术力量强的单位承担环保技术咨询业务,提高环保文件的可靠性。
1.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单位,应列入企业环保技术咨询单位“黑名单”,不应承揽企业环保技术咨询业务:
(1)未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的单位,不应承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业务。
(2)近两年内,被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限期整改名单”的单位,不应承揽企业环保技术咨询业务。
(3)近两年内,被列入环保技术咨询单位重点监督检查名单,且被通报总数达到 3 次及以上单位,或被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技术咨询单位,不应承揽企业环保技术咨询业务。
2.对未纳入企业环保技术咨询单位“黑名单”,但存在被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的单位,企业应在招投标过程中听取多方意见,谨慎选择;若选择该单位承揽环保技术咨询业务,企业必须组织对其编制的环保技术报告质量开展内部审查。
3.通过不同方式选择环保技术咨询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时,企业法律部门必须参加,对拟选择单位合规性进行把关。环保技术咨询单位选择的合规性还应纳入审计等。
4.对新开展环评、验收的项目,在确定技术咨询单位 5 个工作日内,企业应登录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能源环境部组织定期抽查企业“黑名单”机制落实情况。
解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五)未确定产能建设规模的陆地油气开采新区块,建设勘探井应当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产能建设规模后,原则上不得以勘探名义继续开展单井环评。勘探井转为生产井的,可以纳入区块环评。自2021年1月1日起,原则上不以单井形式开展环评。……
错误,未确定产能建设规模的陆地油气开采新区块,建设勘探井应当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解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5.2.5 现场踏勘的方法
可通过对异常气味的辨识、摄影和照相、现场笔记等方式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的状况。
踏勘期间,可以使用现场快速测定仪器。
解析:《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4.1 图形符号类型”规定,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和噪声排放源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
A. 产废环节
B. 贮存环节
C. 运输环节
D. 处置环节
解析:《陆上钻井及井下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7.4.1.2 采取信息公示牌等方式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内容至少涵盖产废环节、危险特征、去向、责任人等。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A.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B.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C.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D. 质量监督主管部门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解析:《中国石化危险废物清单》第四条 废弃危险化学品或含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化学品(中间产物、副产物),应按国家及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履行申报废弃程序,并由安全生产部门组织开展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在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后,进入危险废物管理流程。
解析:《中国石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与应急管理办法》
4.4 企业应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并每半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解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1.适用范围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分级。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分级。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附录A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标准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
本标准不适用于军事设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不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或搬运(如港口装卸)的载具或单位。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
3.3.2 动态更新。企业要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再识别和评价,并更新相关记录,包括且不限于下列情况: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新、扩、改建项目;
(3)活动、产品和服务发生较大变化;
(4)工艺技术、生产规模或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
(6)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
(7)环境因素评价准则发生较大变动;
(8)重要环境因素管控措施落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