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强化环境监测依法合规管理工作方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办法---
(一)篡改监测数据
1.未经批准部门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监测点位或者故意改变环境监测点位属性的。
2 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
3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源净化设施,使生产或污染状况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4 稀释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自动监控设施监控的。
5破坏、损毁监测设备站房、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视频设备、电力设备、空调、风机、采样泵、采样管线、监控仪器或仪表以及其他监测监控或辅助设施的。
6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监测样品性质的。
7 故意漏检关键项目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改动关键项目的监测方法的。
8故意改动、干扰仪器设备的环境条件或运行状态或者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监测设备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或者人为使用试剂、标样干扰仪器的。
9未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自动监测设备暗藏可通过特殊代码、组合按键、远程登录、遥控、模拟等方式进入不公开的。
10 操作界面对自动监测设备的参数和监测数据进行秘密修改的。
11 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的。
12 篡改、销毁原始记录,或者不按规范传输原始数据的。
13对原始数据进行不合理修约、取舍,或者有选择性评价监测数据、出具监测报告或者发布结果,以至评价结论失真的。
14 擅自修改数据的。
15 其他涉嫌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形。
答案:B
解析:《强化环境监测依法合规管理工作方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办法---
(一)篡改监测数据
1.未经批准部门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监测点位或者故意改变环境监测点位属性的。
2 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
3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源净化设施,使生产或污染状况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4 稀释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自动监控设施监控的。
5破坏、损毁监测设备站房、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视频设备、电力设备、空调、风机、采样泵、采样管线、监控仪器或仪表以及其他监测监控或辅助设施的。
6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监测样品性质的。
7 故意漏检关键项目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改动关键项目的监测方法的。
8故意改动、干扰仪器设备的环境条件或运行状态或者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监测设备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或者人为使用试剂、标样干扰仪器的。
9未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自动监测设备暗藏可通过特殊代码、组合按键、远程登录、遥控、模拟等方式进入不公开的。
10 操作界面对自动监测设备的参数和监测数据进行秘密修改的。
11 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的。
12 篡改、销毁原始记录,或者不按规范传输原始数据的。
13对原始数据进行不合理修约、取舍,或者有选择性评价监测数据、出具监测报告或者发布结果,以至评价结论失真的。
14 擅自修改数据的。
15 其他涉嫌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形。
A. 污染源的位置
B. 气象条件
C. 地层结构
D. 水文地质条件
解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6.1.3.2采样点垂直方向的土壤采样深度可根据污染源的位置、迁移和地层结构以及水文地质等进行判断设置。若对地块信息了解不足,难以合理判断采样深度,可按 0.5-2 m 等间距设置采样位置。
A.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B. 污染物排放标准
C.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D. 自行监测技术规范
解析:《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六、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A. 山水林田湖草沙
B. 蓝天碧水净土
C. 城市乡村
D. 河流土壤
解析: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A. 禁止利用渗坑排放钻井废水
B. 禁止储存有毒有害化工原料
C. 人工回灌地下水不得污染当地地下水源
D. 禁止利用裂隙排放雨水
解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二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三、准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A. 体积
B. 浓度
C. 质量
D. 排放速率
解析:《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5.2 排污单位经烟、气排气筒(高度在15 m以上)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和臭气浓度都必须低于或等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A. 延续决定作出之日
B. 延续决定作出的次日
C. 原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
D. 原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次日起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排污单位依照《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提出延续排污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延续申请表。审批部门作出延续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延续后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原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排污单位未依照《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提前六十日提交延续申请表,审批部门依法在原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后作出延续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延续后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作出延续决定之日起计算;审批部门依法在原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前作出延续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延续后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自原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3.2.4 环境监测相关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能力确认,取得集团公司环境监测上岗证;未取得上岗证者,不得上岗独立开展监测工作、出具监测报告,只能协助开展监测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A. 产生
B. 运输
C. 转移
D. 处置
解析:《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七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信息管理办法》
3.5.4 企业应确保相关展示信息准确,及时更新,并做好相关设施维护。
解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4.1 制定监测方案。排污单位应查清所有污染源,确定污染源及主要监测指标,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
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及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