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信息管理办法》
3.2.4.2 被确定为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的企业,自被纳入强制性清洁审核名单起至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后的第三年,每年进行年度披露和临时披露。
答案:B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信息管理办法》
3.2.4.2 被确定为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的企业,自被纳入强制性清洁审核名单起至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后的第三年,每年进行年度披露和临时披露。
A. 关键内容缺失
B. 伪造、篡改关键信息
C. 验收结论错误
D. 排放标准缺失
解析:《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2022〕25号)-附件:典型弄虚作假情形参考。验收结论错误。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明显发生重大变动,仍给出不属于重大变动结论的。
A. 河流
B. 耕地
C. 林地
D. 生态敏感区
解析:《中国石化生态保护管理办法》3.3.2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生态敏感区专项管理规定。新建项目要优先避绕生态敏感区,确实不能避绕的,要按照生态敏感区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专项论证,取得主管部门允许穿(跨)越许可。未按要求取得允许穿(跨)越许可时,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解析:《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一)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A. 验收监测
B. 验收调查
C. 验收评估
D. 验收评价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五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
A. 40
B. 45
C. 50
D. 55
解析:《声环境质量标准》5.1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使用于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0类 昼间50dB(A) 夜间40dB(A) 1类 昼间55dB(A) 夜间45dB(A) 2类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3类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A. 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
B. 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C. 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到位情况
D. 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解析:《中国石化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1.2 电话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事发企业名称,突发环境事件类别;(2)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3)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4)突发环境事件经过和处置情况,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到位情况;(5)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失踪及撤离情况;(6)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自然环境、社会人员影响情况;(7)请求总部协调、支持的事项;(8)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解析:《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3.1固体废物 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A. 标识
B. 提示
C. 警告
D. 禁止
解析:依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4.1.图形符号类型”规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
A. 内部贮存
B. 中转贮存
C. 集中贮存
D. 外委贮存
解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6.1 危险废物贮存可分为产生单位内部贮存、中转贮存及集中性贮存。所对应的贮存设施分别为: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用于暂时贮存的设施;拥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用于临时贮存废矿物油、废镍镉电池的设施;以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所配置的贮存设施。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六)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七)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八)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九)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