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5.4.1 油气田采出水、原油稳定装置污水、天然气凝析液及其产品储罐排水、原油储罐排水应采用密闭管道集输,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
答案:B
解析:《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5.4.1 油气田采出水、原油稳定装置污水、天然气凝析液及其产品储罐排水、原油储罐排水应采用密闭管道集输,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
A. 收集
B. 贮存
C. 利用
D. 处置
解析:《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900-200-08 900-006-09 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 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 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A. 转运联单信息真实性
B. 车辆车况是否完好
C. 车辆是否安装定位系统
D. 车辆是否安装行车记录仪
解析:《陆上钻井及井下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7.5.5.3 危险废物应在现场或指定场所进行计量称重,建立并如实填写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出场前应由建设单位环保管理处室负责人(或二级单位环保分管领导)组织核实并确认符合出厂条件,并对核实内容负责,核实内容包括转运联单信息真实性,以及车辆车况是否完好、车辆是否安装定位系统、运输服务商和处置服务商是否正确等。
A. 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B. 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
C. 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
D.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
解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解析:《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3.4.2 开停工及检维修中,应尽可能退净塔器、罐、泵、管道等装置内余料,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物产生;采用高效清洗钝化技术,减少检修废水产生;废气治理设施应较生产装置先开后停,装置吹扫和蒸煮过程应密闭,并对吹扫气、蒸煮气和开工置换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提前设置符合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的固废临时收集、分类暂存场所(区域),做好可再生催化剂、平衡剂、助剂回收和保存,鼓励对设备保温材料、木材、金属等拆除废物进行再生利用;鼓励采用井筒清洗、设置地面围堰等措施,减少井下作业危险废物产生,降低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
A. 车辆车况是否完好
B. 车辆是否安装行车记录仪
C. 运输服务商是否正确
D. 处置服务商是否正确
解析:《陆上钻井及井下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7.5.5.3 危险废物应在现场或指定场所进行计量称重,建立并如实填写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出场前应由建设单位环保管理处室负责人(或二级单位环保分管领导)组织核实并确认符合出厂条件,并对核实内容负责,核实内容包括转运联单信息真实性,以及车辆车况是否完好、车辆是否安装定位系统、运输服务商和处置服务商是否正确等。
A. 1
B. 2
C. 3
D. 4
解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5.1 地下水质量应定期监测。潜水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年两次(丰水期和枯水期各1次),承压水监测频率可以根据质量变化情况确定,宜每年1次。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A. 环评文件抄袭
B. 关键内容遗漏
C. 数据结论错误
D. 预测结果有误差
解析:《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一、环评领域典型弄虚作假情形 (一)环评文件抄袭。 (二)关键内容遗漏。 (三)数据结论错误。 (四)其他造假情形。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六)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七)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八)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九)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