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解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A. 绿色产品
B. 绿色采购
C. 绿色物流
D. 绿色供应链
解析:《中国石化物资绿色采购管理办法》 3.2.2 物资需求计划提报单位和审核部门,应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在采购需求中明确采购技术标准或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适时适量采购,减少物资积压,防范资源浪费。
解析:《强化环境监测依法合规管理工作方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办法---
(一)篡改监测数据
1.未经批准部门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监测点位或者故意改变环境监测点位属性的。
2 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
3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源净化设施,使生产或污染状况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4 稀释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自动监控设施监控的。
5破坏、损毁监测设备站房、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视频设备、电力设备、空调、风机、采样泵、采样管线、监控仪器或仪表以及其他监测监控或辅助设施的。
6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监测样品性质的。
7 故意漏检关键项目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改动关键项目的监测方法的。
8故意改动、干扰仪器设备的环境条件或运行状态或者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监测设备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或者人为使用试剂、标样干扰仪器的。
9未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自动监测设备暗藏可通过特殊代码、组合按键、远程登录、遥控、模拟等方式进入不公开的。
10 操作界面对自动监测设备的参数和监测数据进行秘密修改的。
11 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的。
12 篡改、销毁原始记录,或者不按规范传输原始数据的。
13对原始数据进行不合理修约、取舍,或者有选择性评价监测数据、出具监测报告或者发布结果,以至评价结论失真的。
14 擅自修改数据的。
15 其他涉嫌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形。
A. 水
B. 大气
C. 土壤
D. 综合
解析:《中国石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3.2 环境风险指数 指根据环境风险源强度指数、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指数、环境风险控制能力指数计算得出的指数值,用于量化表征环境风险水平。 本指南中环境风险指数分为水环境风险指数、大气环境风险指数和综合环境风险指数三类。其中,综合环境风险指数根据水环境风险指数和大气环境风险指数计算得出。
解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5.3.2 监测指标
符合以下条件的为各废水外排口监测点位的主要监测指标:
a)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石油类中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指标;
b) 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监控位置为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标,以及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相关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
c) 排污单位所在流域环境质量超标的污染物指标。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解析:《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5.1 危险废物标签的内容要求”规定,5.1.3 危险废物标签宜设置危险废物数字识别码和二维码。
解析:《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3.4.1 企业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建成。 企业应当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同步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
A. 可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
B. 原有排污口可以保留
C. 可有条件向水域排放污水
D. 禁止新建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解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A. 建设美丽中国
B. 建设美丽乡村
C. 打造美丽中国
D. 打造绿水青山
解析:《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