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
A. 网箱养殖
B. 种植
C. 保留原有排污口
D. 所有旅游活动
解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二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三、准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A. 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求
B. 应避开活动断层、溶洞区、天然滑坡等区域
C. 不得选在江河、湖泊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
D. 不得在偏僻山区
解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4 贮存场和填埋场选址要求 4.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求。 4.2 贮存场、填埋场的位置与周围居民区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确定。 4.3 贮存场、填埋场不得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4.4 贮存场、填埋场应避开活动断层、溶洞区、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以及湿地等区域。 4.5 贮存场、填埋场不得选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国家和地方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内。 4.6 上述选址规定不适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充填和回填。
解析:3.1.5 企业应建立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制定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和质量保证措施,配备满足需要的应急监测队伍和仪器设备或委托开展应急监测,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持续提升应急监测预案的可操作性。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信息管理办法》
3.5.3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以及扬尘、噪声监测点位分布图等信息。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
3.3.2 动态更新。企业要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再识别和评价,并更新相关记录,包括且不限于下列情况: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新、扩、改建项目;
(3)活动、产品和服务发生较大变化;
(4)工艺技术、生产规模或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
(6)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
(7)环境因素评价准则发生较大变动;
(8)重要环境因素管控措施落实后。
A. 健全国家生态安全体系
B.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C.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D.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解析:六、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 (十二)健全国家生态安全体系。 (十三)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十四)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十五)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 (十六)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A. 地方人民政府
B. 集团公司
C. 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D. 负有环保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保护管理规定》3.4.3 建设满足需要的污染防治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统一管理,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在检修、停用、拆除整套或其中部分污染防治设施之前需经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因异常工况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时,应及时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A. 安全生产
B. 环境污染
C. 人身伤害
D. 财产损失
解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A. 登记
B. 备案
C. 演练
D. 总结
解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解析:《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3.1.3 企业应该严格审查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承包商的环保业绩,三年内发生一般 C 级及以上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承包商,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被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禁止承揽集团公司有关业务。企业应当对承包商进行环保交底或培训,督促承包商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并将承包商环保绩效纳入承包商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