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中国石化放射管理办法》3.2.2 禁止无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使用活动。禁止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3.2.3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应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因故遗失许可证的,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答案:B
解析:《中国石化放射管理办法》3.2.2 禁止无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使用活动。禁止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3.2.3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应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因故遗失许可证的,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A. 企业内部
B. 本地区主要媒体
C. 行业内部
D. 政府网站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将审核结果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A. 疗养院
B. 医院
C. 居住、商业混杂区
D. 高速公路两侧的工厂
解析:《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附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方法(试行)
1.1.1 企业应当考虑与本企业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过程,包括:
a)设施,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建设;
b)原材料获取,包括开采;
c)运行或制造过程,包括仓储;
d)设施、组织资产和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e)外部供方的环境绩效和实践;
f)产品运输和服务交付,包括包装;
g)产品储存、使用和寿命结束后的处理;
h)废物管理,包括再利用、翻新、再循环和处置
解析:《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3.1 挥发性有机物: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A. 相关标准规范
B. 国家法律法规
C. 部门规章
D. 地方性法规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地方性法规,增加需要在排污许可证中记载的内容。
解析:《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2 等效连续A声级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T表示,(简写为Leq), 单位dB(A)。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附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方法(试行)
1.1.1 企业应当考虑与本企业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过程,包括:
a)设施,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建设;
b)原材料获取,包括开采;
c)运行或制造过程,包括仓储;
d)设施、组织资产和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e)外部供方的环境绩效和实践;
f)产品运输和服务交付,包括包装;
g)产品储存、使用和寿命结束后的处理;
h)废物管理,包括再利用、翻新、再循环和处置
解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六)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七)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八)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九)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A. 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生产设施工艺参数
B. 物料辅料消耗
C. 环保治理设施运行
D. 自行监测
解析:《关于切实做好环保依法合规工作的通知》 三、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四是要做好台账记录。如实记录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生产设施工艺参数、物料辅料消耗、环保治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等各项内容,台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确保按证排污有据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