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4.2 秉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深入开展清洁生产,使用固相含量低、毒性低的原辅材料,采购提供废气包装物回收服务的产品,控制中间产物、副产物、不合格产品的产生量,降低固相危险废物含水率,从源头削减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实行危险废物企业内部优先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提取使用可利用物质和能源;尽可能选择如水泥窑协同处置、建筑材料制作等综合利用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
答案:B
解析:《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4.2 秉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深入开展清洁生产,使用固相含量低、毒性低的原辅材料,采购提供废气包装物回收服务的产品,控制中间产物、副产物、不合格产品的产生量,降低固相危险废物含水率,从源头削减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实行危险废物企业内部优先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提取使用可利用物质和能源;尽可能选择如水泥窑协同处置、建筑材料制作等综合利用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
A. 国家政府
B. 法律法规
C. 标准规范
D. 规章制度
解析:《中国石化放射管理办法》3.3.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购置审批、备案手续,鼓励使用活度(浓度)更小、毒性更低的放射性同位素。
A. 水资源消耗、污水处理运行
B. 能源消耗及废气排放
C. 环保投入资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D. 全年运行天数及各监测指标数据
解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7.2 信息报告。排污单位应编写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a)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变更原因;b)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至少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产设施)全年运行天数,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全年监测次数、超标情况、浓度分布情况;c)按要求开展的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d)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e)排污单位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A. 化工厂泄漏
B. 居民燃煤取暖
C. 汽车尾气排放
D. 大量工厂生产
解析:1952年12月4日至9日,伦敦上空受高压系统控制,大量工厂生产和居民燃煤取暖排出的废气难以扩散,积聚在城市上空。在大雾持续的5天时间里,据英国官方的统计,丧生者达5000多人,在大雾过去之后的两个月内有8000多人相继死亡。此次事件被称为"伦敦烟雾事件"。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解析:《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5.1.2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 式中A、B为边长。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5m/s以上。
A. 视频监控系统
B. 环境监测系统
C. 自动化系统
D. 信息化系统
解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5.1.3 贮存场和填埋场一般应包括以下单元: a) 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 b) 雨污分流系统; c) 分析化验与环境监测系统; d) 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 e) 地下水导排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设置)
解析:《企业领导干部环保管理重点》
十必考核:
1.履行本部门/岗位环保职责不到位。
2.建设项目未评先批、未批先建、久投未验。
3.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口未取得合法手续,未按期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
4.偷排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监测数据造假。
5.生态红线内生产设施未按政府要求的时限和范围退出。
6.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运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7.绿色企业行动未按进度要求落实推进。
8.危废处置和放射性污染防治不符合法规要求。
9.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10.被国家或地方政府通报批评、约谈、挂牌督办、被处以罚款、被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顿、被责令拆除或关闭等。
A. 排放标准升级
B.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增加
C.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D. 改造污染治理设施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排污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排污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四)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A. 一千
B. 五千
C. 一万
D. 三万
解析:《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A. 3
B. 10
C. 50
D. 100
解析:《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