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答案:B
解析:《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A. 排污单位的年度财务信息
B. 排污单位的原材料信息
C. 重污染天气时禁止或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D. 排污单位的社会公益活动计划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污单位应当遵守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要求,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记载。
A.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
B. 禁止设立装卸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C. 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D.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解析:第十二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二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三、准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解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5.5.3 监测频次......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空气质量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
A. 60%
B. 70%
C. 80%
D. 90%
解析:《关于切实做好环保依法合规工作的通知》四、严格落实新《固废法》要求 一是要严格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开展识别,完善企业危废清单和管理计划,如实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废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严格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和跨省转移审批制度,做好危废内外部转移台账记录,确保各类危废从产生、转移、贮存到综合利用、处置等全过程可追溯。危废应及时入库分类分区存放,收集入库前要进行稳定化处理,规范张贴标签,做好出入库台账记录。危废暂存场所应保持最大容量80%以下运行,危废暂存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年。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对危废承包商资质、能力进行核查,监督外委运输及处置情况,确保处置资质、能力和实际处置方式满足要求。
A. 洗车用水
B. 降尘用水
C. 生产用水
D. 生活用水
解析:《中国石化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3.2.6 钻井污水、酸化压裂废水应进行集中处理后,优先回用作生产用水,不具备回用条件的应处理达标后回注或排放。
解析:《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3.1.3 企业应该严格审查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承包商的环保业绩,三年内发生一般 C 级及以上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承包商,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被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禁止承揽集团公司有关业务。企业应当对承包商进行环保交底或培训,督促承包商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并将承包商环保绩效纳入承包商绩效考核
A. 3
B. 4
C. 5
D. 6
解析:《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3.1.5 按集团公司清洁生产管理要求,每 5 年至少开展 1 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按时申请评估验收,审核周期虽未满 5 年,但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或物耗、能耗、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落后的企业,直接纳入集团公司下一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
A. 20
B. 30
C. 60
D. 90
解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排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
解析:《中国石化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办法(2021)》
附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方法(试行)
1.2.2条款规定,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三种时态”:
a)过去: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但对现在仍有影响;
b)现在:正在发生的环境问题,直接对环境造成影响;
c)将来:将来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
A.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B. 环评批复
C. 可研报告
D. 基础设计
解析:《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3.3.3 企业应当督促设计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开展项目工程设计,落实关于项目选址(线)和穿跨越方式,以及污染防治、能源环境总量和强度双控、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有关要求,选择先进设计指标,提升环保设施智能化、自动化水平,保证环保投资,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设计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规定的建设内容和要求,不得降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标准和要求,企业也不得强行要求工程设计单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