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债权只有通过当事人的约定才能产生
B、债权为相对权,权利人义务人都只能是特定之人
C、在施工合同中,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D、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对于支付工程款,则相反。
A、债权只有通过当事人的约定才能产生
B、债权为相对权,权利人义务人都只能是特定之人
C、在施工合同中,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D、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对于支付工程款,则相反。
A. 一般保证
B. 留置
C. 担保
D. 连带责任保证
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A. 向发证机关报告后即可开工
B. 应向发证机关申请施工许可证延期
C. 应当报发证机关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
D. 应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解析:对于此题,很多学员可能会错选C选项,把考点引到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这方面来,这就掉进了陷阱里。而实际上,恢复施工的前期是中止施工,而中止施工的前提是已经开工,而本题明确说明没有开工。因此,根本不存在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问题,而是施工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后法定开工期限。建设单位应当自申领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纸。本题中,超过9个月,因此决定开工后,应当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
A. 通知定作人
B. 经定作人同意
C. 定作人解除合同
D. 不再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负责
A. 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 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C.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D. 以建造师的名义单独执业,参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E. 开展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培训工作
A.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仅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B.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仅对建设单位负责
C. 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
D.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解析: 根据《建筑法》有关“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A、B、C选项均有不符合该规定之处,只有D项符合规定。
A. 需役地上的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B. 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提高供役地的使用效率
C. 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需役地人
D. 地役权由需役地人单方设立
E. 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
解析: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A. 协商解除
B. 法定解除
C. 约定解除
D. 预告解除
E. 随时解除
A. 建筑垃圾
B. 生活垃圾
C. 一般固体废物
D. 危险废物
A.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B.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C. 禁止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D.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