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发包人
B、 承包人
C、 监理人
D、 监察人
答案:B
解析:解析: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A、 发包人
B、 承包人
C、 监理人
D、 监察人
答案:B
解析:解析: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A. 0.02
B. 0.03
C. 0.04
D. 0.05
解析:解析: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A. 履约保函中的担保期限是指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为止
B. 履约保函中采用无条件担保方式
C. 发包人可凭保函要求担保人予以赔偿,不需承包人确认
D.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担保人方在收到发包人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以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解析:解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止,故A选择错误。
A. 发包人
B. 监理人
C. 承包人
D. 分包人
解析:解析: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A. 补充进行竣工验收
B. 承包人交付
C. 发包人正式使用
D. 转移占有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工程竣工日期的确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A. 工期和费用
B. 工期、费用和利润
C. 费用和利润
D. 工期和利润
解析:解析:监理人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A. 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B. 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C. 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D. 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解析:解析:经监理人检查质量合格或监理人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A. 竣工决算完成
B. 交付使用
C.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D. 竣工结算完成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工程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是指施工承包单位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年,最长不超过年,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A. 缺陷责任期-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B.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C. 缺陷责任期等同于工程保修期
D. 缺陷责任期实质上是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一个期限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内容。缺陷责任期是指施工承包单位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缺陷责任期-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缺陷责任期与工程保修期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缺陷责任期实质上是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一个期限,而工程保修期是发承包双方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保修期限。缺陷责任期不能等同于工程保修期。
A. 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B. 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C.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实际进场开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D.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解析:解析: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A. 中标通知书优先于合同协议书
B. 投标函优先于专用合同条款
C. 图纸优先于通用合同条款
D.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优先于中标通知书
解析:解析: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④专用合同条款;⑤通用合同条款;⑥技术标准和要求;⑦图纸;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⑨其他合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