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强力公司可要求金钻公司对其在2015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
B、 强力公司要求金钻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已过
C、 金钻公司侵犯了强力公司的专利权
D、 山仑钻机公司没有侵犯强力公司的专利权
答案:C
解析:解析:选项A错误。《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本案中,2015年7月3日以前。强力公司尚未获得专利权,其无权要求金钻公司对其在2015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但强力公司可以要求金钻公司对其在2015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适当费用。选项B错误。《专利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据此可知,强力公司要求金钻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即从2015年7月3日起开始计算,至2017年6月尚未超过2年。因此,强力公司要求金钻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未经过。选项C正确。《专利法》第69条第2项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本案中,2013年1月强力公司申请发明专利,金钻公司于2014年2月起开始生产、销售相同产品,金钻公司是在强力公司专利申请日后开始制造、销售相同产品的。构成专利权侵权。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使用行为;销售该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销售行为。据此可知,山仑钻机公司也侵犯了强力公司的专利权。
A、 强力公司可要求金钻公司对其在2015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
B、 强力公司要求金钻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已过
C、 金钻公司侵犯了强力公司的专利权
D、 山仑钻机公司没有侵犯强力公司的专利权
答案:C
解析:解析:选项A错误。《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本案中,2015年7月3日以前。强力公司尚未获得专利权,其无权要求金钻公司对其在2015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但强力公司可以要求金钻公司对其在2015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适当费用。选项B错误。《专利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据此可知,强力公司要求金钻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即从2015年7月3日起开始计算,至2017年6月尚未超过2年。因此,强力公司要求金钻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未经过。选项C正确。《专利法》第69条第2项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本案中,2013年1月强力公司申请发明专利,金钻公司于2014年2月起开始生产、销售相同产品,金钻公司是在强力公司专利申请日后开始制造、销售相同产品的。构成专利权侵权。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使用行为;销售该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销售行为。据此可知,山仑钻机公司也侵犯了强力公司的专利权。
A.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
B. 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包括两种类型,分别为专利产品和专利方法
C. 一项发明专利可以有多个独立的权利要求,应当写在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D. 实现发明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是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解析:解析: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发明专利有两种类型,分别为专利产品和专利方法。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是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A. 加强商标管理
B. 维护商标信誉
C. 维护国际贸易秩序
D. 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
E.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一条对立法宗旨作了明确规定,即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A. 过错原则
B. 无过错责任原则
C. 过失原则
D. 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导、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
解析:解析:关于侵害知识产权的赔偿责任,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我国民法据此确立了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导、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的侵权归责任原则。
A. 当事人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时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B. 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
C. 认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专利执法过程中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
D. 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时作出的财产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不服
解析:解析:专利行政处罚,是指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专利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专利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包括:①当事人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时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师对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作出的惩戒决定不服的。
A.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
B.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C.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D. 书店侵犯了作者的发行权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著作人身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本题中,出版社编辑擅自改变了作者的署名,显然属于侵犯署名权的行为。未经作者同意对作品进行了改动,而且改变了原作特意的构思,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故A、B、C项正确。本题中的作品是受出版社约稿进行的创作,说明作者必然会授权出版社出版发行此书,书店通过出版社获得图书进行销售,不侵犯作者的发行权,故D项错误。
A.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B.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C.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D.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禁止该使用人继续使用该商标
E.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限制。rnrn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限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rnrn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rnrn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A. 一个月
B. 10天
C. 20天
D. 15天
解析:解析: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A. 商标使用人在未注册的商标上加注TM
B. 商标使用人在未注册的商标上使用“注册商标”字样
C. 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已被宣告无效,仍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字样
D. 商标注册人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时仅使用一个注册标记,使他人误认为是一个注册商标的
解析:解析:由于“TM”不属于我国注册商标的标注方式(“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因此不属于以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
A. 厂区安全管理
B. 加强对职工保密意识的教育宣传与培训
C. 建立保密规章
D. 与第三方订立保密协议
E. 与非常信任的业务协作方未订立保密协议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商业秘密的管理措施。商业秘密的管理措施可以从物理性措施、规章性措施、协议性措施、文件管理等方面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