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L国购买由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抗压轴承,进口至我国销售
B、 在我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抗压轴承,改进后销售
C、 在我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抗压轴承,用于某五金公司的抗压性能实验
D、 在L国未经丙公司许可制造该抗压轴承,安装该抗压轴承的L国货船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选项A、B对应第1项的“专利权耗尽原则”,选项C不符合第4项的“非商业使用原则”,该原则仅限“使用”,不包括“制造”,选项D对应第3项的“临时过境原则”。故本题答案为C。
A、 在L国购买由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抗压轴承,进口至我国销售
B、 在我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抗压轴承,改进后销售
C、 在我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抗压轴承,用于某五金公司的抗压性能实验
D、 在L国未经丙公司许可制造该抗压轴承,安装该抗压轴承的L国货船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选项A、B对应第1项的“专利权耗尽原则”,选项C不符合第4项的“非商业使用原则”,该原则仅限“使用”,不包括“制造”,选项D对应第3项的“临时过境原则”。故本题答案为C。
A. 自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B.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C.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宣告之日起不再发生效力
解析:解析: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A. 宇宙新星的发现
B. 快速算术方法
C. 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
D. 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E.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A. 后期指定的申请人资格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相同
B. 后期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不得超出后期指定所依据的国际注册的范围
C. 国际注册商标的转让应全部转让,不允许部分转让
D. 申请人可以选择仅在部分被缔约方进行续展
解析:解析:后期指定的申请人资格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相同,商品和服务不得超出后期指定所依据的国际注册的范围。国际注册商标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申请人可以选择仅在部分被缔约方进行续展。
A. 专利产品开发合同纠纷
B. 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
C. 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D. 专利技术中介服务合同纠纷
解析:解析:合法拥有专利技术的权利人,将其专利权让与他人,受让方按约支付转让费所订立的协议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由此产生的纠纷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
A. 申请保护的原则
B. 形式的局限性
C. 独立性
D. 权利的多样性
E. 法律特征和使用特征
解析:解析:著作权具有的特征有:自动保护的原则、形式的局限性、独立性、权利的多样性、法律特征和使用特征。
A. 全面覆盖原则
B. 现有技术抗辩
C. 捐献原则
D. 禁止反悔原则
解析:解析:禁止反悔原则是指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程序中,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限缩性修改或者意见陈述的方式放弃的保护范围,在侵犯专利权诉讼中确定是否构成等同侵权时,禁止权利人将已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A.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B.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C.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D. 外观设计专利的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E.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解析:解析:ABE三项,《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CD两项,《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A. 此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一审管辖
B. 乙应当与甲作为共同原告起诉,或者在甲确定不起诉时,乙才可作为原告起诉
C. 甲或乙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
D. 若侵权成立,乙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的数额以100万元为限
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专利纠纷适用规定》)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故A选项错误。知识产权遭受侵害后,知识产权人可作为原告起诉,利害关系人(被许可人或者继承人)亦可作为原告起诉。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如下:(1)独占适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作为原告独立起诉;(2)排他适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知识产权人作为共同原告起诉,亦可在权利人确定不起诉时单独作为原告起诉;(3)普通适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授权亦可作为原告起诉。故B选项错误。《专利纠纷适用规定》第23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据此,知识产权被侵害后,权利人请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害、销毁侵权物品、消除影响等责任的,系行使知识产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权利人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的,系行使债权,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若侵害人主张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则起诉前2年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尚未经过,该2年之前的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且侵害人抗辩,侵害人可不承担赔偿责任。故C选项错误。根据《专利法》第65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故D选项错误。
A. 李教授的发明于申请日前10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的进出口商品博览会上首次公开展出
B. 李教授的发明于申请日前3个月内在某一级核心期刊上首次公开发表
C. 李教授的发明创造于申请日前2个月内在大学举办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且会议期间对记载该技术的资料未采取任何保密措施
D. 李教授的发明于申请日前5个月内被他人擅自发布在互联网上
解析:解析:发明于申请日前10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的进出口商品博览会上首次公开展出,超出了宽限期的6个月上限。发明于申请日前3个月内在核心期刊上首次公开发表,在大学举办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公开发表且未做保密措施,均不属于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情形。发明于申请日前5个月内被他人擅自发布在互联网上符合新颖性宽限期的时间和条件要求。rn
A. 1个月内
B. 3-4个月
C. 6-8个月
D. 12个月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商标注册的审查。其中形式审查的时长为3-4个月,实质审查的市场为12个月;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