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B、 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C、 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D、 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专利法》第10条第3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本题中,“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其技术转让合同已经生效,但专利申请权应该自技术转让合同登记之日起才生效。故A项中“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的表述错误。此外,乙公司是否享有专利申请权与其是否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无关,故B项错误。rn《专利法》第9条第1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据此,如果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可以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但是,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也就是说,乙公司虽然可以先后获得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权,但这两种专利权不能同时存在,这仍然满足了单一性的要求。故C项表述错误,D项正确。
A、 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B、 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
C、 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D、 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专利法》第10条第3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本题中,“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其技术转让合同已经生效,但专利申请权应该自技术转让合同登记之日起才生效。故A项中“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的表述错误。此外,乙公司是否享有专利申请权与其是否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无关,故B项错误。rn《专利法》第9条第1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据此,如果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可以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但是,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也就是说,乙公司虽然可以先后获得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权,但这两种专利权不能同时存在,这仍然满足了单一性的要求。故C项表述错误,D项正确。
A. 1
B. 2
C. 3
D. 4
解析:解析:我国商标法共修改过三次。分别在1993年、2001年和2013年。
A. 合格证
B. 标签
C. 新闻报刊
D. 包装物
E. 媒体广告
解析:解析:商标印制是指印刷、制作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商标标识的行为。商标标识是指附着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是与商品一并提供给消费者的物质载体。
A.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B.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C.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D. 外观设计专利的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E.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解析:解析:ABE三项,《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CD两项,《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A. 张某为介绍某一作品,在其作品中大量引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
B. 某博物馆为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其收藏的王某画作
C. 某出版社为编写出版大学教科书,汇编赵某已经发表的单幅摄影作品
D. 甲刊物转载李某在乙刊物上发表的一篇论文
解析:解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构成合理使用的情形,其中包括: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以及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A选项和D选项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要求。c选项中的教科书限于九年义务教育,但也属于法定许可,而非合理使用。
A. 甲
B. 乙
C. 甲和乙共同共有
D. 甲和乙按份共有
解析:解析: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情况下,对先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授予专利权。先申请的判断标准是申请日。乙先于甲申请,专利权应授予乙。
A. 在L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进口至我国销售
B. 在我国购买由甲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将发动机改进性能后销售
C. 在我国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用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以测试车身的防撞性能
D. 在L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安装在L国客运公司汽车上,该客车曾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rnA项,经乙公司许可进口到中国,乙公司在L国的专利权在中国用尽,属于第1项情形。B项,经甲公司许可,属于第1项情形,甲公司的专利权在中国用尽。C项,未经甲公司许可,侵犯了甲公司在中国专利权。“用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不属于第4项情形,因为科学实验是对专利产品本身进行实验,而本题是将专利产品作为实验工具,所以构成侵权。D项,在L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侵犯了乙公司在L国的专利权,但是该客车临时通过我国境内,属于第3项情形,在我国并不构成专利侵权。综上所述,答案为C项。
A. 某公司未经许可翻录该录音带后进行销售,向周周和昆昆都寄送了报酬
B. 某咖啡店购买该正版录音带后在营业时间作为背景音乐进行播放
C. 小赵购买该正版录音带后进行出租
D. 某公司未经许可另聘小林翻唱该歌曲,并制成CD销售。仅向周周寄送了报酬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著作权的内容及录音制作者的法定许可权等问题。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第6项的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因此某公司未经许可翻录该录音带后进行销售,同时侵犯了歌曲著作权人周周、表演者昆昆、录制者杰尔公司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故A项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9项的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包括机械表演权,某咖啡店未经许可在营业时间作为背景音乐进行播放,侵犯了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故B项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7项的规定,出租权。是指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因此词曲作者周周不享有出租权。但根据《著作权法》第42条的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因此录音制品制作者杰尔公司享有出租权,小赵未经许可出租该录音带构成侵权,故C项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第40条第3款的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杰威尔公司已经将这首歌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其他录音制作者享有法定许可权,可以不经歌曲著作权人周周的许可,再次使用这首歌曲制作录音制品,所以某公司未经许可另聘小林翻唱该歌曲,但向周周支付了报酬,不构成侵权,故D项不构成侵权。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A. 交义许可如果排他,则法律效力与排他许可相当
B. 交叉许可的效力等级高于分许可
C. 交叉许可的效力等级高于排他许可
D. 交义许可的效力等级高于普通许可
E. 交叉许可的效力等级等于普涵许可
解析:解析:在专利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可以灵活地授权不同的对象在不同范围内实施其专利技术,为专利权人带来可观的收益。依照这一范围可以将专利许可方式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等五类,其效力等级排序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的法律效力视许可约定的排他与否而定,如果排他,则效力与排他许可相当,反之则与普通许可相当。
A. 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B.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C. 为生产绘制的产品设计图属于图形作品
D. 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模型不属于作品
E. 产品说明书属于文字作品
解析:解析: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产品说明书、以符号和数字等形式表现的作品,若满足作品的构成要件,亦可归于文字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A. 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B. 乙公司自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C. 乙公司取得“古境”的商标专用权后,未经乙公司许可,甲公司不能再使用“古境”商标
D. “古镜”商标应一并转让
E.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乙公司办理即可
解析:解析:根据《商标法》规定,A项,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B项,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C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D项,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E项,《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