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专利申请权
B、 获取专利的权利
C、 专利权
D、 专利使用权
答案:A
解析:解析:专利申请权是指在就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后,专利权申请人享有的是否继续进行专利申请程序、是否转让专利申请的权利。
A、 专利申请权
B、 获取专利的权利
C、 专利权
D、 专利使用权
答案:A
解析:解析:专利申请权是指在就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后,专利权申请人享有的是否继续进行专利申请程序、是否转让专利申请的权利。
A. 图片
B. 照片
C. 说明书附图
D. 外观设计
E. 计算机程序
解析:解析:图形检索主要适用于机械产品结构类或计算机图形界面类发明的检索,检索对象主要包括图片、照片、说明书附图,外观设计等专利。
A. 《安娜女王法》
B. 《作者权法》
C. 《垄断法规》
D. 《美墨加贸易协定》
解析:解析:英国1709年的《安娜女王法》第一次确认了作者对其作品享有财产权,同时也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著作权法。1793年法国《作者权法》同时确认作者对作品享有人身权。
A. 申请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受理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B. 对于王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的初审主要是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独创性进行审查
C. 若王某已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投入商业利用,还需提交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样品
D. 王某只能登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电子申请平台”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文件
E. 若王某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获准登记后,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发现对此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无须通知布图设计权利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程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初审主要是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材料和其他手续的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文件可以通过面交、邮寄、快递等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申请文件,也可以登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电子申请平台”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已投入商业利用的提交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样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获准登记后,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发现该登记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通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并予以公告。
A. 对商标的描述性使用
B. 对商标的说明性使用
C. 商标产品售出后的再次销售
D. 购入商标产品后,去掉原商标,换上自己的商标又进行销售
解析:解析:对商标的描述性使用、说明性使用、商标权用尽后的再次销售,属于商标权的权利限制。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购人商标产品后,去掉原商标,换上自己的商标又进行销售的,属于反向假冒侵权行为,不属于商标权的权利限制。
A.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B.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C.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D.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解析:解析:《巴黎公约》全称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的多边公约。
A. 不侵犯专利抗辩
B. 规避设计
C. 专利无效抗辩
D. 反诉原告
解析:解析:针对美国“337调查”,企业可采取可从涉案产品不侵权、对方专利无效、专利不可实施等三方面抗辩,同时也可以通过规避设计和反诉原告等措施尽力争取有利结果。题中企业积极地对被诉商品或方法进行改造,使该商品或方法落在争议的专利权利要求覆盖范围之外的行为属于规避设计的具体表现。
A. 检索实践中,每种要素都可以进一步扩展与组合
B. 对于关键词检索要素而言,要考虑同义词、近义词甚至是反义词
C. 扩展时不需要考虑上下位概念扩展
D. 对于分类号检索要素而言,要考虑不同类别分类号的相近范围的分类号
E. 对于分类号检索要素而言,要考虑下位或上位分类号
解析:解析:检索要素确定后,为尽可能快速、准确、全面地获得检索结果,需要进行扩展。检索实践中,每种要素都可以进一步扩展与组合,一般常用的扩展方向有横向扩展和纵向扩展。①对于关键词检索要素而言,横向扩展是指从检索要素词义的角度进行扩展,一般需要考虑相应检索要素的各种别称、俗称、缩略语、同义词、近义词甚至是反义词。②对于分类号检索要素而言,其横向扩展主要是考虑不同类别分类号的相近范围的分类号。纵向扩展的方式是将其延伸至下位或上位分类号,以使检索得更全或更准。
A. 立项
B. 研究开发
C. 采购
D. 生产
E. 人才培养
解析:解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规定了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包括立项、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等各环节,突出了全流程管理理念。
A. 商标驳回复审
B. 撤销宣告
C. 不予注册复审
D. 注册商标撤销复审
E. 商标异议
解析:解析:商标评审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①商标驳回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后在全部指定的商品(服务)或者部分指定的商品(服务)上作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②不予注册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在全部指定的商品(服务)或者部分指定的商品(服务)上异议成立,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③无效宣告,任何单位或个人依绝对理由,或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依相对理由,可以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④无效宣告复审,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依职权主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不服的,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复审;⑤注册商标撤销复审,当事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
A. 复制权
B. 信息网络传播权
C. 发行权
D. 署名权
解析:解析:著作权的财产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选项D:署名权,属于著作权的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