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 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 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 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著作财产权和著作权侵权。《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据此,本题中,甲将小说发表,并且保留乙的署名,没有构成对于乙著作权的侵犯,故A项错误。rn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主张其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丙在自己的博客中设置了链接,使其他用户能通过此链接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属于该条所述情形,不构成侵权,故B项错误。rn《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2项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丁未经甲、乙许可而直接将二人的作品复制转载,其行为构成侵权,故C项正确。rn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这两个权利,均是作者享有的财产权的内容。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阻止甲行使除转让外的其他权利。出版社经过甲的许可出版小说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只是出版获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乙,故D项错误。
A、 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 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 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 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著作财产权和著作权侵权。《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据此,本题中,甲将小说发表,并且保留乙的署名,没有构成对于乙著作权的侵犯,故A项错误。rn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主张其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丙在自己的博客中设置了链接,使其他用户能通过此链接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属于该条所述情形,不构成侵权,故B项错误。rn《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2项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丁未经甲、乙许可而直接将二人的作品复制转载,其行为构成侵权,故C项正确。rn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这两个权利,均是作者享有的财产权的内容。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阻止甲行使除转让外的其他权利。出版社经过甲的许可出版小说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只是出版获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乙,故D项错误。
A. 对行政裁决和行政执法不服的,当事人依情形不同可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
B. 行政裁决的当事人由申请人、被申请人和行政机关构成,行政执法的当事人可以没有申请人
C. 行政裁决程序依申请启动,行政执法可以依申请启动,也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
D. 专利行政裁决不能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而专利行政执法的结果则可以有行政处罚
解析:解析:A项,对专利行政裁决,当事人都可依情形不同而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对专利行政执法不服的,只能提起行政诉讼。B项,行政裁决的当事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行政机关,而行政执法的当事人可以没有申请人。C项,专利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是否对纠纷进行行政裁决属于当事人自主决定的范畴,故行政裁决由当事人申请启动。行政执法带有职责性特点,可以依申请启动,也可依职权启动。D项,专利行政裁决中,行政机关居中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其裁决结果不能包括行政处罚措施;而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可以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A. 篇幅达到一定规模
B. 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C. 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D. 具有独创性
解析:解析:“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当满足三个条件:①作品应当是人类智力创作成果的体现,纯粹自然的产物不能构成作品;②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强调独立创作完成、体现作者的选择和判断以及达到一定的创作高度,其中的智力成分不能过于微不足道;③作品应当可被复制,复制的前提是作品需要以一定的外在形式固定下来,并能被外界所感知。
A. 在L国购买由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抗压轴承,进口至我国销售
B. 在我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抗压轴承,改进后销售
C. 在我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抗压轴承,用于某五金公司的抗压性能实验
D. 在L国未经丙公司许可制造该抗压轴承,安装该抗压轴承的L国货船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选项A、B对应第1项的“专利权耗尽原则”,选项C不符合第4项的“非商业使用原则”,该原则仅限“使用”,不包括“制造”,选项D对应第3项的“临时过境原则”。故本题答案为C。
A. 乙公司必须在“童声”儿童服装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产地
B. 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备案后生效
C. 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但无须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D. 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E. 萧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解析:解析:A项,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B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但法律未规定该合同备案后才生效;CDE三项,销售行为一旦发生即构成侵权,无须考虑销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因素,但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由于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因此,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A. 商品商标
B. 服务商标
C. 集体商标
D. 图形商标
E. 色彩商标
解析:解析:按商标的不同作用,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等。
A. 甲公司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商标注册
B. 甲公司必须提出三份注册申请,分别在三类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C. 甲公司可依法享有优先权
D. 如商标局在异议程序中认定“白雪”商标为驰名商标,甲公司可在其牛奶包装上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商标权的取得、优先权。根据《商标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故A项正确。rn《商标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故B项错误。rn《商标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本题中,已经超过6个月,故C项错误。rn《商标法》第14条第5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故D项错误。
A. 信息网络传播权
B. 摄制权
C. 展览权
D. 广播权
E. 汇编权
解析:解析:与作品传播相关的权利有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与作品使用方式相关的权利有复制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
A. 评估对象界定
B. 权属类型一般为专利资产的所有权
C. 价值类型
D. 出资目的专利资产评估操作中的一些特殊要求
E. 评估对象收益的确定
解析:解析:出资目的评估的操作要点:(1)评估对象界定。(2)权属类型一般为专利资产的所有权。(3)价值类型。(4)出资目的专利资产评估操作中的一些特殊要求。
A. 发明一般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B. 自然规律本身属于发明
C. 发明具有可重复性
D. 只是重复前人的成果而没有任何创新,不能被称为发明
解析:解析: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但是,自然规律本身不是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