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侵犯了主办方对篮球比赛的著作权
B、 侵犯了篮球运动员的表演者权
C、 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
D、 侵犯了主办方的广播组织权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邻接权及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只有作品的作者才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篮球比赛不是作品,主办方也不是作者,故A项错误。rn《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篮球比赛不是表演活动,因此篮球运动员没有表演者权,故B项错误。rn舞蹈演员的表演属于表演他人舞蹈作品,享有表演者权,故乙电视台的行为,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故C项正确。rn《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因此,广播电台、电视台对于其播放的节目享有权利,通常称为广播电视组织者权。从著作权的角度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包括三类:一类是本组织或者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电影作品、电视剧、音乐作品;第二类是本组织或者他人享有邻接权的音像制品,即录音录像制品;第三类是广播电台、电视台自己制作的不属于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客体的广播电视节目,如现场报道、嘉宾访谈等。无论哪种情况,广播电视组织都需要投入自己的人力和物力,有的甚至是创造性劳动。为了保护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利益,维护同行业的公平竞争,著作权法赋予了其广播电视组织权。广播电视组织权包括以下权利:(1)转播权,即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进行转播的权利。rn这种转播既包括有线方式,也包括无线方式。应当注意的是,若广播电视组织播放的是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电影、电视剧,转播方还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2)录制权和复制权,即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使用自己的设备并为播送的目的而临时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该音像载体的权利。由此,广播电视组织权是属于甲电视台的,不属于主办方,故D项错误。
A、 侵犯了主办方对篮球比赛的著作权
B、 侵犯了篮球运动员的表演者权
C、 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
D、 侵犯了主办方的广播组织权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邻接权及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只有作品的作者才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篮球比赛不是作品,主办方也不是作者,故A项错误。rn《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篮球比赛不是表演活动,因此篮球运动员没有表演者权,故B项错误。rn舞蹈演员的表演属于表演他人舞蹈作品,享有表演者权,故乙电视台的行为,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故C项正确。rn《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因此,广播电台、电视台对于其播放的节目享有权利,通常称为广播电视组织者权。从著作权的角度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包括三类:一类是本组织或者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电影作品、电视剧、音乐作品;第二类是本组织或者他人享有邻接权的音像制品,即录音录像制品;第三类是广播电台、电视台自己制作的不属于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客体的广播电视节目,如现场报道、嘉宾访谈等。无论哪种情况,广播电视组织都需要投入自己的人力和物力,有的甚至是创造性劳动。为了保护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利益,维护同行业的公平竞争,著作权法赋予了其广播电视组织权。广播电视组织权包括以下权利:(1)转播权,即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进行转播的权利。rn这种转播既包括有线方式,也包括无线方式。应当注意的是,若广播电视组织播放的是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电影、电视剧,转播方还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2)录制权和复制权,即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使用自己的设备并为播送的目的而临时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该音像载体的权利。由此,广播电视组织权是属于甲电视台的,不属于主办方,故D项错误。
A. 3年以下
B. 7年以下
C. 3年以上7年以下
D. 3年以上10年以下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 发表权
B. 复制权
C. 修改权
D. 署名权
解析:解析:人身权包括:发表权、修改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属于财产权。
A. 专利资产能持续发挥作用
B. 专利资产能带来经济利益
C. 专利资产获利能力受法律保护
D. 专利资产获利能力不受法律保护
E. 法律并没有对专利获得保护的范围及时限做出明确规定
解析:解析:专利需要满足以下三点关键要素才能成为专利资产:其一,能持续发挥作用,也就是该项专利在经营活动中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发挥作用,而不是偶然一次或几次发挥作用,在其他时间内闲置不发挥作用。其二,能带来经济利益,也就是该项专利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可以为专利权拥有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其三,专利的获利能力是通过法律保护获得的。另外,法律同时还对专利获得保护的范围及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
A. 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B.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C. 为生产绘制的产品设计图属于图形作品
D. 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模型不属于作品
E. 产品说明书属于文字作品
解析:解析: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产品说明书、以符号和数字等形式表现的作品,若满足作品的构成要件,亦可归于文字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A. 1倍以上
B. 3倍以下
C. 1倍以上3倍以下
D. 1倍以上5倍以下
解析:解析: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A. 卢森堡
B. 荷兰
C. 阿尔及利亚
D. 丹麦
解析:解析:截至2015年,纯“协定”缔约方(仅加入马德里协定缔约方)为1个,即阿尔及利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A. 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 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 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 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著作财产权和著作权侵权。《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据此,本题中,甲将小说发表,并且保留乙的署名,没有构成对于乙著作权的侵犯,故A项错误。rn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主张其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丙在自己的博客中设置了链接,使其他用户能通过此链接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属于该条所述情形,不构成侵权,故B项错误。rn《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2项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丁未经甲、乙许可而直接将二人的作品复制转载,其行为构成侵权,故C项正确。rn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这两个权利,均是作者享有的财产权的内容。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阻止甲行使除转让外的其他权利。出版社经过甲的许可出版小说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只是出版获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乙,故D项错误。
A. 按商标的功能分类,可分为经常使用的商标、防御商标、联合商标、扩展商标、备用商标
B. 按商标的享誉程度分类,可分为普通商标和著名商标
C. 按商标的作用分类,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D. 按商标是否享受法律保护分类,可分为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
解析:解析:按商标的享誉程度'分类,可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
A. 后期指定的申请人资格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相同
B. 后期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不得超出后期指定所依据的国际注册的范围
C. 国际注册商标的转让应全部转让,不允许部分转让
D. 申请人可以选择仅在部分被缔约方进行续展
解析:解析:后期指定的申请人资格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相同,商品和服务不得超出后期指定所依据的国际注册的范围。国际注册商标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申请人可以选择仅在部分被缔约方进行续展。
A. 商业秘密的范围更广。
B. 在某产品没有申请到专利之前,就是一项商业秘密。
C. 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而专利是一项发明。
D. 商业秘密与专利的构成要件相同。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商业秘密与专利的联系、区别。rnrn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包括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而专利的构成要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rnrnABC说法正确,D为错误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