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马德里协定》
B、 《维也纳协定》
C、 《商标法条约》
D、 《尼斯协定》
答案:D
解析:解析:《马德里协定》旨在解决商标的国际注册问题。《商标法条约》的主要目标在于使各国商标注册制度更加简化和协调。《尼斯协定》的主旨是解决商标注册用的商品和服务统一的分类问题。
A、 《马德里协定》
B、 《维也纳协定》
C、 《商标法条约》
D、 《尼斯协定》
答案:D
解析:解析:《马德里协定》旨在解决商标的国际注册问题。《商标法条约》的主要目标在于使各国商标注册制度更加简化和协调。《尼斯协定》的主旨是解决商标注册用的商品和服务统一的分类问题。
A. 自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时专利权转让给甲公司
B. 乙公司可以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
C. 专利权授予满3年,故乙公司不能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
D. 该项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甲公司无权要求刘某退还专利权转让费
解析:解析: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故A错误。根据《专利法》第45条、46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乙公司不能直接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应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故B错误。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故C错误。根据《专利法》第47条的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故D正确。本题答案是D。
A. 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时,不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
B. 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并进行评价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C. 未经许可将已经投放市场的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再次商业利用的
D. 未经许可复制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中具有独创性的部分
E. 未经许可以商业目的销售含有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责任。不视为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行为类型:①反向工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进行评价、分析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行为。②权利穷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权利穷竭,是指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经其许可投放市场后,其权利已经用尽,他人再次商业利用的,无须征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并无须向其支付报酬。③善意免责。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时,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不视为侵权,此处行为人即为善意第三人。
A. 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
B.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已过
C.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 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专利权侵权。《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本案中,2013年7月3日以前,甲公司尚未获得专利权,其无权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但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适当费用,故A项错误。rn《专利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据此可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即从2013年7月3日起开始计算,至2015年6月尚未超过2年。因此,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未经过,故B项错误。rn《专利法》第69条第2项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本案中,2010年3月,甲公司申请发明专利,乙公司于2011年2月起开始生产、销售相同产品,乙公司是在甲公司专利申请日后开始制造、销售相同产品的,构成专利权侵权,故C项正确。r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使用行为;销售该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销售行为。据此可知,丙公司也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故D项错误。
A. 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依投诉保护商标专用权,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
B. 权利人请求商标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应当缴纳请求费
C.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
D.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解析:解析: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依投诉保护商标专用权,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商标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不收取费用。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人商业渠道。
A.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
B.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比例缩放,可以适当更改专用标志的色值
C.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可以是还未经公告备案的被许可人
D.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原则
E.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可使用在展览会上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比例缩放,标注应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包括经公告备案的已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被许可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可以使用在展览会、博览会上。
A. 民事法律责任
B. 民事纠纷
C. 刑事法律责任
D. 刑事纠纷
解析:解析: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A. 3年以下
B. 7年以下
C. 3年以上7年以下
D. 3年以上10年以下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 许可使用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
B. 作品被许可后,著作权人不得使用该作品
C. 被许可人有分许可的权利
D. 许可使用方式只能是普通许可
解析:解析:根据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权利性质,可将著作权许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与普通许可。许可使用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
A. 计算机软件
B. 即兴演讲
C. 具有独特造型的建筑物
D. 瑜伽录像制品
解析:解析:邻接权是著作权的一种类型,是指著作邻接权人的权利。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D项,瑜伽录像制品属于录音、录像制品,是邻接权的客体。
A. 甲公司有权禁止任何人在广告代理服务上使用“恭喜发财”商标
B. 甲公司有权禁止任何人在广告设计服务上使用“恭喜发财”商标
C. 甲公司有权禁止任何人在提供广告策划服务的宣传册上使用“恭喜发财”商标
D. 甲公司有权禁止任何人在广告中使用“恭喜发财”字样
解析:解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不仅包括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同时还包括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有权禁止他人在与自己核定的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有权禁止他人以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侵害自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广告设计、广告策划与广告代理属于类似服务,因此甲公司有权禁止他人在类似服务上使用相同商标。但“恭喜发财”也具有普通意义,在广告中使用其本来含义,不作为商标使用的,不属于甲公司商标专用权的禁止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