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有效地服务于市场和社会需求
B、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由政府主导
C、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由政府提供
D、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主要解决的是市场失灵所引发的政府服务问题
答案:C
解析:解析:目前,国内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主体既有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专利、商标事务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各地方知识产权局等),也有以政府部门为依托的事业单位(如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专利信息中心等),还有一些行业协会,甚至是部分私营企业。
A、 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有效地服务于市场和社会需求
B、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由政府主导
C、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由政府提供
D、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主要解决的是市场失灵所引发的政府服务问题
答案:C
解析:解析:目前,国内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主体既有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专利、商标事务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各地方知识产权局等),也有以政府部门为依托的事业单位(如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专利信息中心等),还有一些行业协会,甚至是部分私营企业。
A. 地方政府建立的科研组织
B. 中央政府建立的科研组织
C. 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科研组织
D.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科研组织
E. 企业出资设立的科研组织
解析:解析:《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规定了科研组织策划、实施和运用、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该规范主要适用于中央或地方政府建立或出资设立的科研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其他性质科研组织可参照执行。
A. 甲在店铺招牌中标有“康美香薰机专营”字样,只销售康美公司制造的香薰机
B. 乙制造并销售与康美香薰机兼容的香薰精油,该香薰精油上印有乙的名称和其注册商标“佳爱”,但标有“本产品适用于康美香薰机”
C. 丙把购买的“康美”香薰精油装入自己制造的香薰机后销售,该香薰机上印有丙的名称和其注册商标“舒达”,但标有“本产品使用康美香薰精油”
D. 丁回收香薰精油用尽的“康美”牌香薰精油瓶,灌注廉价香薰精油后销售
解析:解析:D项,《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对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列举,其中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A. 某音像出版社制作并出版该电影的DVD
B.
某动漫公司根据该电影的情节和画面绘制一整套漫画,并在网络上传播
C.
某学生将该电影中的对话用方言配音,产生滑稽效果,并将配音后的电影上传网络
D.
某电视台在“电影经典对话”专题片中播放30分钟该部电影中带有经典对话的画面
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著作侵权行为的概念。根据题干可知,剧本属于委托作品,在没有约定著作权的情况下,著作权归受托人,因此王某对剧本有著作权。电影公司对电影有著作权。nA项错误:《著作权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电影作品的制片者对电影有著作权,音像出版社制作并出版该电影DVD的行为,侵犯了电影公司的著作权。nB项正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4项规定:“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漫画公司绘制的漫画,既使用了电影的情节,又使用了电影的画面,前者侵犯了剧本著作权人王某的权利,后者侵犯了电影作品著作权人电影公司的权利。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漫画公司的行为同时侵犯了二者的著作权。nC项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4项的规定,学生未经许可将电影改编成方言版的行为侵犯了电影公司的改编权。nD项错误:《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2项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因此电视台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 说明书
B. 申请人的权利主张
C. 附图
D. 行业通用规范
E. 摘要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A. 言语表现形式
B. 音乐表现形式
C. 动作表现形式
D. 有形表现形式
E. 无形表现形式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间文艺的内容。198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共同颁布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免被滥用国内立法示范法》,该示范法使用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expressionsoffolklore)”一词,并将其界定为“由一个国家的某社区或由反映社区传统艺术追求的个人发展并维持的具有传统艺术遗产典型要素的创作作品,特别是:(i)言语表现形式,如民间故事、民间诗歌和谜语;(ii)音乐表现形式,如民歌和器乐;(iii)动作表现形式,如民间舞蹈、戏剧、典礼的艺术形式;无论是否已成为某种物质形式;以及(iv)有形表现形式”。
A. 低于
B. 高于
C. 等于
D. 不一定
解析:解析:一般来说,商标所有权转让的评估值高于商标权许可使用的评估值。
A. 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 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 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职务发明。《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rnA项中尽管是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但研发电脑鼠标属于王某的工作任务,因此应该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单位,故A项正确。rnB项中即使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但是仍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应为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还是属于单位而不是个人,故B项错误。rnC项中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还是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还是应该属于单位而非个人,故C项错误。rnD项中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发生在离职后一年内,该新鼠标还是属于原单位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原单位甲公司而非新单位乙公司,故D项错误。
A. 领土延伸
B. 跨国注册
C. 领土注册
D. 注册委托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rnrn领土延伸即商标注册人要对已注册商标进行扩展,比如说:在英国已注册内的商标,想要在中国也进行注册,就可以向中国申请领土延伸。本质上,领土延伸与重新注册没有差别,商标局还是会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
A.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
B. 企业的商标权
C. 企业的名称权
D. 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
E. 含有明星照片的海报设计
解析:解析: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发明和实用新型保护的是技术方案,与外观设计专利权不会产生冲突。题干中的在先的合法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包括商号权)、肖像权,以及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等。
A. 初步审定是指商标局对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作出可以核准注册的决定
B. 初步审定的商标,即具有商标专用权
C. 在商标注册申请指定的部分商品或服务上存在注册障碍的,该件申请即不能获得初步审定
D. 初步审定公告之后,申请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
E. 初步审定公告具有法律效力
解析:解析:初步审定是指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审查认定其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作出可以核准注册的决定。初步审定的商标仍为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部分驳回是申请人在部分商品或服务上存在注册障碍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在该商标注册申请指定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则通过初步审定,拟核准注册。需要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商标局收到分割申请后,将原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分割出来的初步审定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