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附图
B、 请求书
C、 说明书
D、 权利要求书
答案:D
解析:解析: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A、 附图
B、 请求书
C、 说明书
D、 权利要求书
答案:D
解析:解析: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A. 专利所有权
B. 自用专利所有权
C. 他用专利所有权
D. 带有有效许可协议的专利所有权
解析:解析:带有有效许可协议的专利所有权是指专利所有人已经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并且这种许可协议不因所有权转移而失效。
A. 专利权
B. 商号权
C. 商业秘密权
D. 地理标志权
E. 动物新品种权
解析:解析: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权利。植物新品种权属于我国知识产权的范畴,但动物新品种权不属于。
A. 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 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 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 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著作财产权和著作权侵权。《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据此,本题中,甲将小说发表,并且保留乙的署名,没有构成对于乙著作权的侵犯,故A项错误。rn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主张其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丙在自己的博客中设置了链接,使其他用户能通过此链接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属于该条所述情形,不构成侵权,故B项错误。rn《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2项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丁未经甲、乙许可而直接将二人的作品复制转载,其行为构成侵权,故C项正确。rn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这两个权利,均是作者享有的财产权的内容。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阻止甲行使除转让外的其他权利。出版社经过甲的许可出版小说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只是出版获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乙,故D项错误。
A. 商标图形
B. 商标文字
C. 注册人名称
D. 注册人地址
E. 商标颜色
解析:解析:(1)商标主要是由文字、图形或文字与图形结合而组成的标记。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所以A选项和B选项应当按新商标重新提出注册申请。(2)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因此选项CD正确。
A. 华信公司许可其子公司华信能源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
B. 华信公司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客户赠送
C. 客户拜访华信集团后觉得这个雕塑很有意思。遂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让其在某风景区工作的哥哥出售
D. 客户拜访华信集团总部时看到该雕塑,觉得非常有艺术价值.遂拍照留念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委托创作中著作权归属等问题。《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可知,本题中雕塑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张某。另外。该法第10条第5项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本题中ABC描述的行为,属于侵犯了张某著作财产权中的复制权。而D中客户拍照纪念的行为则没有侵犯著作权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属于侵权行为。
A. 注册商标
B. 非注册商标
C. 集体商标
D. 服务商标
E. 已注册的普通商标
解析:解析:我们所说的商标资产的评估,指的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评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rnrn@##
A. 权利要求书必须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B. 引用两项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不能作为另一项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的基础
C. 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对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进行限定
D. 从属权利要求不得包含独立权利要求中没有提及的附加技术特征
解析:解析:《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因此,从属权利要求不是必需的内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即在后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引用在前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可以是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增加的技术特征。
A. 《世界版权公约》
B. 《伯尔尼公约》
C. 《罗马公约》
D. 《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
解析:解析:《伯尔尼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著作权国际公约。《罗马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保护邻接权的国际公约。
A. 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发生在专利授权前,专利权权属纠纷发生在专利授权后
B. 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争议的焦点是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权属纠纷争议的焦点是专利权
C. 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与专利权权属纠纷都经常发生于职务发明、委托发明等事由之中
D. 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与专利权权属纠纷中,对于相关技术信息的保密要求具有一致性
解析:解析: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与专利权权属纠纷之间的区别包括:争议的焦点、发生的时间点以及对技术的保密要求。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争议的焦点是专利申请权,发生在专利授权前的申请阶段。专利权权属纠纷争议的焦点是专利权,发生在专利授权以后。由于专利申请阶段涉案发明创造可能尚处于未公开状态,因此处理这类纠纷时应更加注意对有关未公开信息进行保密。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的争议事由与专利权权属纠纷的争议事由具有一致性,都常常发生于职务发明、合作发明、委托发明等领域中。
A. 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
B. 乙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
C. 丙学生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后用于个人欣赏
D. 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著作权的限制及著作权的侵权行为。A项属于侵犯了王某对于其歌曲的机械表演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9项规定可知,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权中的“表演”主要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现场表演指舞台上演员的活生生的表演,而机械表演则指用CD、VCD、DVD等机器来将作品表演出来的行为,机械表演往往发生在卡拉OK厅、酒店、餐厅、超市、火车站、机场乃至于飞机上,近年外国法院还曾作出过在出租车中播放背景音乐也用到机械表演权从而要支付费用的判决。rnB项属于侵犯录音制品的出租权。《著作权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rnC项属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合理使用,属于对录音制品的合理使用。《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rnD项中丁既侵犯了王某对于其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也侵犯了花园公司对于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