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权利要求书
B、 说明书
C、 请求书
D、 图片或者照片
答案:D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A、 权利要求书
B、 说明书
C、 请求书
D、 图片或者照片
答案:D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A.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是永久
B. 影视、摄影作品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是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C. 公民的作品,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 单位的作品,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问题。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的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故A项错误,B、C、D项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A. Y的通知书应当包含该作品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B. Z接到书面通知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删除涉嫌侵权作品,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该作品的服务对象
C. 服务对象接到Z转送的书面通知后,认为提供的作品未侵犯Y的权利的,可以向Z提出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作品
D. Z收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即恢复被删除作品,同时将服务对象的说明转送Y的,则Y不得再通知Z删除该作品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所以,A项正确。rn《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网络地址不明、无法转送的,应当将通知书的内容同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告。Z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作品,所以B项错误。rn《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6条规定,服务对象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书面说明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2)要求恢复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3)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服务对象应当对书面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所以,C项正确。rn《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当立即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可以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同时将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转送权利入。权利人不得再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所以,D项正确。
A.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B.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C.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经营场所的
D.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服务的
E. 购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解析:解析:AB两项,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以及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CD两项,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经营场所的,属于为侵权行为的实施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构成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E项,单纯购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不构成侵权。
A. 如甲公司的专利有效,则丙公司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使用甲公司的发明构成侵权
B. 如乙公司在答辩期内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则法院应中止诉讼
C. 乙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在甲公司的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制造相同的洗衣机、且仅在原有制造能力范围内继续制造,则不构成侵权
D. 丙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制造销售的洗衣机在技术上与乙公司于2013年5月开始销售的洗衣机完全相同,法院应认定丙公司的行为不侵权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A项错误:在专利局授予申请人专利权之前,申请人并没有专利权,因此在初期审查时的使用行为并未构成侵犯专利权。但根据《专利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因此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支付使用费。rn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rnC项正确: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所以乙公司有先用权,不构成侵权。rnD项正确:《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丙公司证明甲公司的专利权属于现有技术,因此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A. 权利要求
B. 说明书及附图的内容
C. 说明书的内容
D. 权利人在申请时所提出的权利主张
解析:解析: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A. 维护市场秩序
B. 防范法律风险
C. 维护竞争优势
D. 提高市场竞争程度
E. 参与市场管理
解析:解析:商业秘密管理的目标是防范法律风险、维护竞争优势。商业秘密管理要结合权利人自身的发展战略、行业特点、市场地位、研发体系、成果形式、人员流动等方面的要素,综合设定科学合理的管理目标。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既要防止权利人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他人侵犯,也要防止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归根结底,商业秘密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权利人的竞争优势地位,提高权利人的市场竞争力。
A. 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
B.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
C.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D. 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商标权的取得及商标侵权行为。甲公司的“逍遥乐”属于有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可阻止他人抢注。《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A项正确。rn《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入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故“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的,甲有权主张先用权,故B项正确。rn《商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制度,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专用权。本题中“逍遥乐”属于有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可阻止他人抢注,但却并不享有注册商标所拥有的权利,不能受到如注册商标那样的法律保护,D项中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等责任形式都是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言的,并不适用于未注册商标,故D项错误。rnC项中应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无效。《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故C项错误。
A. 《伯尔尼公约》
B.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C. 《巴黎公约》
D. 《专利合作条约》
解析:解析:《巴黎公约》全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的多边公约。《伯尔尼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著作权国际公约。
A. 马德里体系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管理
B. 商标保护的实质性审查适用统一标准
C. 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可使商标权利人直接向其本国或地区商标局递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便能够使其商标在马德里联盟多个国家获得保护
D. 商标所有人可通过马德里体系转让其国际注册商标
解析:解析:商标保护的实质性审查仍适用被指定缔约方的国内法。
A. 独占许可
B. 排他许可
C. 普通许可
D. 意定许可
解析:解析:独占许可:指许可后,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准许一个被许可人行使该专利权,且许可人自身也不得使用。rnrn排他许可:指许可后,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准许一个被许可人行使该专利权的同时,不得再准许他人使用,但许可人本人仍然保留行使该专利权的权利。rnrn普通许可:指许可后,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准许一个被许可人行使该专利权的同时,不但许可人本人仍然保留行使该专利权的权利,而且还保留了许可其他人行使该专利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