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种经批准用于国防安全而设计的枪械自动扣扳机装置
B、 —种制作人体义肢的测量方法
C、 一种抓取支付密码的软件
D、 —种用转基因方法培育的红色马铃薯的新品种
答案:A
解析:解析:经批准用于国防安全而设计的武器的结构设计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制作人体义肢的测量方法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或方法,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抓取支付密码的软件属于违反法律的技术。用转基因方法培育的红色马铃薯的新品种属于植物新品种,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A、 —种经批准用于国防安全而设计的枪械自动扣扳机装置
B、 —种制作人体义肢的测量方法
C、 一种抓取支付密码的软件
D、 —种用转基因方法培育的红色马铃薯的新品种
答案:A
解析:解析:经批准用于国防安全而设计的武器的结构设计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制作人体义肢的测量方法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或方法,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抓取支付密码的软件属于违反法律的技术。用转基因方法培育的红色马铃薯的新品种属于植物新品种,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A. 甲公司
B. 乙
C. 丙公司
D. 甲公司和丙公司共有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乙在甲公司工作期间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这是显而易见的。本题的关键点是,当乙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并在2008年1月开发了一种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此时这项技术的权利归属问题。rn《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第1款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乙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距离2008年1月开发出节油装置技术并未满1年。因此,乙的此项发明创造仍然是执行甲公司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所有。故B、C、D项错误,应选。
A. 国民待遇原则
B. 自动保护原则
C. 权利保护原则
D. 独立保护原则
E. 优先权原则
解析:解析:《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三个方面。①国民待遇原则,即所有成员方国民的作品,或在某一成员方首先发表的作品,在其他任何成员方内部享有该国法律给予本国国民作品的同等保护;②自动保护原则,即享受国民待遇的作者在成员方获得的保护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③独立保护原则,即成员方按照其本国著作权法保护其他成员方的作品,而不论该作品在其本国是否受保护。
A. 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 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独占实施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包括许可人在内的所有人均不得再使用该专利。普通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专利,同时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独占实施合同效力范围限于中国的地域之内,因此,甲公司又在A国的地域内许可丙公司使用的行为不构成违约,A项错误。rn乙公司只是享有在中国地域内的专有实施权,并没有权利授权丁公司在A国地域内使用专利的权利,其行为构成违约,故B项正确。rn丙公司经甲公司合法授权取得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权,因此丙公司制造该专利产品是合法的。戊公司从丙公司处进口该专利产品,属于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行为。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因此戊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C项错误。rn庚公司从A国的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而丁公司没有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因此,庚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专利权,故D项正确。
A. 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金
B. 销毁主要用于制造、伪造地理标志产品的工具
C. 责令其立即停止假冒行为
D. 没收侵权产品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侵犯地理标志行为的法律责任。冒充他人已经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行生产销售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假冒行为,没收、销毁侵权产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伪造地理标志产品的工具。应当注意的是,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A. 以胁迫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
B. 雇佣商业间谍刺探他人商业秘密
C. 甲公司在市场上购买了乙公司的产品后通过反向工程制造了相同的产品
D. 第三人明知商业秘密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仍然获取该商业秘密
解析:解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①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即出于不正当的商业目的,采取盗窃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②非法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即通过合法或者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后,出于不正当目的,未经授权泄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③非法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即没有合法根据擅自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通过反向工程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A. 文字
B. 图形
C. 声音
D. 气味
E. 三维标志
解析:解析:结合我国《商标法》,可对商标定义如下: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服务)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A. 纠纷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B. 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恒定的,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只能作为被告,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定是原告
C. 专利行政纠纷的争议事由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D. 纠纷的解决途径法定
解析:解析:专利行政纠纷与其他类型的专利纠纷相比,具有以下特点:纠纷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且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恒定的,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只能作为被告,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定是原告;纠纷的争议事由源于特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纠纷的解决途径法定。
A. 音乐作品
B. 曲艺作品
C. 摄影作品
D. 舞蹈作品
解析:解析: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A. 曲艺艺术作品
B. 口述作品
C. 地图作品
D.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特定的民族、族群或者社群内不特定成员集体创作和世代传承,并体现其传统观念和文化价值的文学艺术的表达。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反映了一个民族、群族或者社群文化艺术遗产的独特部分,在世代传承过程中,其不断发生着变化。其他三类作品均由《著作权法》予以保护。
A. 发明
B. 申请
C. 实用新型
D. 外观设计
E. 独占实施
解析:解析:专利类别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