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权利要求
B、 说明书及附图的内容
C、 说明书的内容
D、 权利人在申请时所提出的权利主张
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A、 权利要求
B、 说明书及附图的内容
C、 说明书的内容
D、 权利人在申请时所提出的权利主张
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A. 25万元以下的罚款
B. 违法经营额30%以下的罚款
C. 1万元以下的罚款
D. 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
解析:解析:相关行政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A. 黄强对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说明书的内容
B. 黄强的专利文件修改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C. 黄强的专利文件修改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D. 黄强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E. 黄强的专利文件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解析:解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其中关于权利要求的修改有四个“不得”:①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②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③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④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这是在所有程序中修改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文件时的限制要求,对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也不例外。
A. 《专利法》
B. 《商标法》
C. 《反不正当竞争法》
D. 《反垄断法》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A. 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B. 起诉时未向受理法院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该专利书面评价报告
C. 将仅在说明书中表述而未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D. 举证期届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专利权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第5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甲乙公司之间属于专利纠纷,应当由乙公司省级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或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前提,本题中,并没有说明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故A项错误。rn该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对申请日在2009年10月1日前(不含该日)的实用新型专利提起侵犯专利权诉讼,原告可以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对申请日在2009年10月1日以后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提起侵犯专利权诉讼,原告可以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根据案件审理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原告提交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原告无正"-3理由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诉讼或者判令原告承担可能的不利后果。题中并未提及该实用新型的申请日。但是,《专利法》第61条第2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这里用的是“可以”要求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而非“必须”,从这个意义上,B项内容是正确的。标准答案采用了后一种解释。r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称为捐献原则,但实际是被捐献,属于专利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的失误造成的,故C项不正确。该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依据《专利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权利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故D项正确。
A. 行为人非本意是冒充专利
B. 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C.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D. 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E. 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表现形式。rnrn根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rnrn(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rnrn(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rnrn(三)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rnrn(四)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即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反向假冒,即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rnrnA说法错误,BCDE说法均为正确描述。
A. 专利授权日是专利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
B. 专利许可使用权转让一般不需要变换专利登记证书
C. 评估专业人员可以凭“专利证书”确认专利的有效性
D.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解析:解析:专利授权日是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合格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所指定的法定公告的日期以及发明专利申请根据发明专利申请人的请求,经过实质审查合格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所指定的法定公告的日期,是专利权(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生效日。专利申请日是专利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所以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对专利权的核实,不能仅凭“专利证书”确认该专利的有效性。所以选项C的说法不正确。rn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因此权利要求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所以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
A. 专利行政纠纷
B. 专利侵权诉讼
C. 海外展会专利纠纷
D. 专利诉讼纠纷
E. 海关扣押
解析:解析:从我国企业遇到的海外专利纠纷的类型来看,主要包括:①专利侵权诉讼;②海外展会专利纠纷;③贸易调查,具有代表性的如美国的“337调查”;④海关扣押;⑤其他海外专利纠纷。
A.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3年
B.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自专利权人得知侵权之日起起算
C. 行为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任何时候都不能获得救济
D. 专利被宣告无效,诉讼时效期间自该行政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解析:解析:A项,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2年。B项,专利侵权诉讼时效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C项,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D项,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后,宣告该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又被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专利权人另行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该行政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A. 许可权
B. 标示权
C. 转让权
D. 专利权
解析:解析:专利权是一种法定的垄断权,其他企业及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能使用该专利技术,这是该专利获得超额经济收益的保证,专利权人因此享有相应的垄断收益权。
A. 甲公司可在一种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件商标
B. 甲公司对“美多”享有商标专用权,对“薰衣草”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C. 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可写入判决主文
D. “薰衣草”叙述了该商品的主要原料,不能申请注册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商标权的取得、内容等。在一件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数量并无限制,故A项正确。rn《商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美多”为注册商标,“薰衣草”不是注册商标,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专用权,故B项正确。r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认定,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故C项错误。rn《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薰衣草尽管是主要原料,但是,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具有了显著特征,而且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当然可以注册,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