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
B、 管制与拘役
C、 拘役与罚款
D、 行政拘留与罚金
答案:A
解析:解析: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将产生行政责任,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拘役与罚金属于专利侵权刑事责任的内容。
A、 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
B、 管制与拘役
C、 拘役与罚款
D、 行政拘留与罚金
答案:A
解析:解析: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将产生行政责任,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拘役与罚金属于专利侵权刑事责任的内容。
A. 《著作法》
B. 《专利法》
C. 《商标法》
D.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E. 《经济法》
解析:解析:国内立法渊源:rnrn1、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rnrn2、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rnrn3、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rnrn4、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rnrn5、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A. 《世界版权公约》
B. 《伯尔尼公约》
C. 《罗马公约》
D. 《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
解析:解析:《伯尔尼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著作权国际公约。《罗马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保护邻接权的国际公约。
A. 2年
B. 3年
C. 5年
D. 10年
解析:解析: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A.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B.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C. 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D. 军工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解析:解析:《知识产权认证目录》明确列入了以下三类认证项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依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依据《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依据《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
A. 乙侵犯了甲的修改权
B. 丙的行为侵犯了甲和乙的著作权
C. 丙的行为不侵权,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D. 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但不侵犯乙的著作权
E. 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侵权
解析:解析:乙侵犯了甲的改编权而非修改权。丙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因此不侵权。
A. 商标权人有权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B. 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商品上应当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
C.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另有约定的除外
D.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备案后生效
解析:解析: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生效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因此,合同成立时生效,另有约定的除外。
A. 网络信息传播权
B. 录音制作者权
C. 广播组织权
D. 录像制作者权
E. 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
解析:解析:我国著作权法的邻接权除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权利外,还包括录像制作者权(与录音制作者权规定在一起)、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
A. 自然事件
B. 法律行为
C. 事实行为
D. 人为事件
解析:解析:在知识产品的生产、开发活动中,创作行为或发明创造行为在本质上属于事实行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取得知识产品创造者的身份。
A. 10年
B. 15年
C. 20年
D. 30年
解析:解析: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A. 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B.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其发表权由其继承人行使
C.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D.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E. 作者的财产权均可以继承
解析:解析:著作财产权均可以继承,但著作权人身权的继承有一定的限制。发表权可以由继承人或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