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自由型专利质押
B、 政府主导型专利质押
C、 政府服务型专利质押
D、 政府指令型专利质押
答案:B
解析:解析:在政府主导型专利质押模式下,政府除政策制定者外还起到了担保和分担风险的作用,虽然存在一定的行政干预,但由于减少了担保的成本,质押率相对较高。
A、 自由型专利质押
B、 政府主导型专利质押
C、 政府服务型专利质押
D、 政府指令型专利质押
答案:B
解析:解析:在政府主导型专利质押模式下,政府除政策制定者外还起到了担保和分担风险的作用,虽然存在一定的行政干预,但由于减少了担保的成本,质押率相对较高。
A. 新颖性
B. 独创性
C. 显著性
D. 秘密性
解析:解析:商业秘密应具备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
A. 是否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
B. 是否符合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C. 是否侵害了权利人对其商业秘密所享有的财产利益
D. 是否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E. 是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某项行为是否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可以从行为主体、行为表现、侵害客体和行为人的主观要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
A. 独家许可
B. 独占许可
C. 普通许可
D. 分割许可
解析:解析: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内以约定的方式使用,而许可人在上述约定范围内不得使用该商标。由题意,A、B公司签订的是独占许可合同。
A. 应具备一定思想
B. 应包含一定操作方法
C. 应具备独创性
D. 应符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定义
E. 应包含一定处理过程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件。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条件包括:①集成电路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符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定义;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具备独创性。
A. 立项
B. 研究开发
C. 采购
D. 生产
E. 人才培养
解析:解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规定了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包括立项、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等各环节,突出了全流程管理理念。
A. 30年
B. 40年
C. 50年
D. 永久
解析:解析: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
A. 擅自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B. 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运输的便利
C. 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作为商品的名称,并足以造成混淆的
D. 销售自己的注册商标标识
E.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解析:解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类型包括:①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④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⑤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⑥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⑦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A. 职工在发明创造中,利用了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但是交纳了使用费
B. 职工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C.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D.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l年内作出的发明创造
E. 在发明创造完成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
解析:解析:职务发明包括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和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发明创造两种情形。其中,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又分三种情形:①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③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单位职工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但是约定返还资金或者交纳使用费的,或者在发明创造完成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均不属于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
A.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B.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C.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
D. 中国知识产权局
解析:解析:机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
A. 商号是企业名称中的主要构成部分,用以区分市场上不同经营主体的标志
B. 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
C. 同一商号在核准范围内可以由多个商事主体共有
D. 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
解析:解析:商号是企业名称中的主要构成部分,并在企业的营业活动中用以区分市场上不同经营主体的标志。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但《民法通则》中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有具体规定。商号主体的单一性要求同一商号在核准范围内只能为一个商品生产经营者所拥有,而不存在多个商事主体共有一个商号权的情况。商号权的内容,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