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
B、 乙
C、 甲和乙
D、 甲乙协商确定的一方
答案:B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从不同角度规定了申请在先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A、 甲
B、 乙
C、 甲和乙
D、 甲乙协商确定的一方
答案:B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从不同角度规定了申请在先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A. 商标的使用是获得注册的前提条件
B. 商标的使用是维持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重要条件
C. 商标的使用是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重要要件
D. 商标的使用是未注册商标获得被动保护的必要条件
E. 商标的实际使用状况是能否获得驰名商标保护的重要条件
解析:解析:商标的使用不是获得注册的前提条件。对于同日申请的商标,在先使用人享有注册优先权。商标的使用是维持和保持注册商标专用权、获得驰名商标保护的重要条件,也是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重要条件。
A. “与”
B. “或”
C. “非”
D. 位置
解析:解析:块检索策略是指将检索主题分为几个技术上有意义的检索概念组,针对每一个检索概念组创建一个独立的块,之后将各个块进行组合。对于一个检索要素,完整的块构造模式为“关键词OR分类号OR其他表达方式”,即先通过将检索要素进行较为全面的表达,其中不同表达方式间使用“或”运算,形成一个检索“块”;然后再在块与块之间使用“与”运算,获得最终的检索结果。
A. 思想
B. 处理过程
C. 操作方法
D. 数学概念
E. 三维配置
解析:解析:根据《集成电路条例》第五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的客体应是为制作半导体集成电路而设计的三维配置,而不延及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A. 著作权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
B.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
C.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的诉讼活动
D.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只能作为诉讼代理人进行涉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活动
E.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无权以自己名义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解析:解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故AC两项正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权以自己名义从事下列活动:①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②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③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④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故B项正确,DE两项错误。
A. 专利申请权
B. 获取专利的权利
C. 专利权
D. 专利使用权
解析:解析:专利申请权是指在就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后,专利权申请人享有的是否继续进行专利申请程序、是否转让专利申请的权利。
A. 确立了优先权原则
B. 确立了最惠国待遇
C. 确立了国民待遇原则
D. 《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的多边公约
解析:解析:最惠国待遇原则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独有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未予涉及的一项原则。《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的多边公约,确立了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共同遵守的规定等三条基本原则。
A. 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B. 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C. 公告甲的申请,虽然甲、乙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
D. 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商标注册的原则问题。《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9条第1款规定,除本条例第18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以进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电子系统的日期为准。甲、乙均于2015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商标的申请文件,属于同一天申请,因此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即甲的申请,因此本题答案为C。
A.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B.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平均利润率
C.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D. 商标注册人为外国企业的,该商标在国外的知晓程度
E.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解析:解析: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主要有5个: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A. 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B. 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C. 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内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D. 企业许可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并与之订立保密协议
E. 企业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实施商业秘密而知悉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秘密性的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压卷,金考典软件考前更新,下载链接www.jinkaodian.com所谓“非公知”,并非指任何人都不知。一定范围的特定人知悉,不影响信息的秘密性。
A. 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B.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C. 为生产绘制的产品设计图属于图形作品
D. 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模型不属于作品
E. 产品说明书属于文字作品
解析:解析: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产品说明书、以符号和数字等形式表现的作品,若满足作品的构成要件,亦可归于文字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