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标使用人在未注册的商标上加注TM
B、 商标使用人在未注册的商标上使用“注册商标”字样
C、 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已被宣告无效,仍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字样
D、 商标注册人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时仅使用一个注册标记,使他人误认为是一个注册商标的
答案:A
解析:解析:由于“TM”不属于我国注册商标的标注方式(“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因此不属于以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
A、 商标使用人在未注册的商标上加注TM
B、 商标使用人在未注册的商标上使用“注册商标”字样
C、 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已被宣告无效,仍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字样
D、 商标注册人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时仅使用一个注册标记,使他人误认为是一个注册商标的
答案:A
解析:解析:由于“TM”不属于我国注册商标的标注方式(“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因此不属于以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
A. “检准”通常采用部分要素组合检索
B. “检全”通常采用全要素组合检索
C. 全要素组合的思路是使用相对较准确的检索要素表达
D. 部分要素组合的思路是使用相对较准确的检索要素表达
解析:解析:为了提升专利检索的质量和效率,还需要对各类检索要素进行组合,以便在“检准”和“检全”之间达到平衡。其中,“检准”通常采用全要素组合检索,“检全”的关键在于部分要素组合检索。全要素组合的思路是使用相对较准确的检索要素表达,适当增加一些非基本检索要素,在没有获得合适结果时,需要进一步扩充检索范围。部分要素组合的思路则是在检索要素表达上做“加法”,尽可能扩充检索要素的表达,而在检索要素数量上做“减法”,尽可能剔除非基本检索要素,并且还要进行部分基本检索要素组合检索以实现更加全面的检索。
A. 某个企业的商号
B. 某个企业创始人的个人传记签名售书会海报
C. 某个企业的驰名商标
D. 某个企业刚授权的发明专利
E. 某个企业使用多年的实用新型专利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外观设计专利与在先权利的冲突。外观设计主要保护的是外观造型,包括图案、形状和色彩三要素。著作权、商标权、企业名称等均有可能与外观设计冲突,发明和实用新型保护的是技术方案,不会与外观设计产生冲突。
A. 发明
B. 申请
C. 实用新型
D. 外观设计
E. 独占实施
解析:解析:专利类别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A. 申请专利的权利
B. 专利申请权
C. 专利权
D. 专利保护权
解析:解析:专利申请权是指在就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后,专利权申请人享有的是否继续进行专利申请程序、是否转让专利申请的权利。
A. 普通商标
B. 服务商标
C. 商品商标
D. 集体商标
E. 证明商标
解析:解析:按照商标与使用者的关系及作用不同,商标可分为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A. 专利证书
B. 专利维持费缴费凭证
C. 专利登记簿副本
D. 专利检索报告
E. 专利收益情况
解析:解析:实用新型权属核实资料主要有:专利证书、专利维持费缴费凭证、专利登记簿副本和专利检索报告。
A. 独家许可
B. 独占许可
C. 普通许可
D. 分割许可
解析:解析: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内以约定的方式使用,而许可人在上述约定范围内不得使用该商标。因此,甲乙公司签订的是独占许可合同。
A. Y的通知书应当包含该作品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B. Z接到书面通知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删除涉嫌侵权作品,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该作品的服务对象
C. 服务对象接到Z转送的书面通知后,认为提供的作品未侵犯Y的权利的,可以向Z提出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作品
D. Z收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即恢复被删除作品,同时将服务对象的说明转送Y的,则Y不得再通知Z删除该作品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所以,A项正确。rn《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网络地址不明、无法转送的,应当将通知书的内容同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告。Z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作品,所以B项错误。rn《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6条规定,服务对象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书面说明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2)要求恢复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3)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服务对象应当对书面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所以,C项正确。rn《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当立即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可以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同时将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转送权利入。权利人不得再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所以,D项正确。
A. 《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 甲侵害了《春风来》歌曲的整体著作权
C. 甲、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效
D. 甲获得的10万元报酬应合理分配给乙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所以该歌曲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A项正确。甲作曲、重新填词创作《秋风起》,即独立创作了一个新作品,并未破坏《春风来》的完整性,所以B项错误。甲、丙间的许可使用合同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因而该合同合法有效,所以C项正确。《秋风起》是由甲独立填词、作曲完成的,甲是该歌曲的著作权人,与乙无关,甲无须将报酬分配给乙,所以D项错误。
A. 不对外公开的经营信息
B. 特有的制作方法
C. 不对外公开的客户名单
D. 行业内通用的技术规范
E. 企业自行研发且未申请专利,但未采取保密措施的工艺流程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中的技术信息,也被称作技术秘密,是指以设计图纸(含草图)、技术资料、试验数据、工业配方、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技术情报等形式体现的制造某种产品或应用某项工艺的信息。商业秘密中的经营信息,也被称作经营秘密,是指以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形式体现的与采购、经营、销售、投资、分配、人事、财务等相关的非技术类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