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整体比对
B、 要部比对
C、 逐一比对
D、 隔离比对
答案:C
解析:解析: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准确运用对比商标的整体、要部和隔离比较方法。而不是把两个要比对的商标摆放在一起进行对比观察。
A、 整体比对
B、 要部比对
C、 逐一比对
D、 隔离比对
答案:C
解析:解析: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准确运用对比商标的整体、要部和隔离比较方法。而不是把两个要比对的商标摆放在一起进行对比观察。
A. 法律文件
B. 时事新闻
C. 通用数表
D. 地图
E. 口述作品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1.政府文件。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违禁作品的著作权问题。
A.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以依职权审查为一般原则
B.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以依请求审查为一般原则
C. 依请求审查中,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
D. 依职权审查中,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理由明显与证据不相对应的,申请人不得变更或者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不得变更该无效宣告的理由
解析:解析: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依请求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依职权审查为特殊原则。依请求审查中,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依职权审查中,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明显与其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告知其有关法律规定的含义,允许其变更或者依职权变更为相对应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A. 低
B. 高
C. 较高
D. 较低
解析:解析:发明专利由于经过实质审查,其稳定性就高;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有可能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此稳定性就低。
A. 挖掘和部署一定数量的高价值核心专利
B. 前瞻性申请
C. 部署和本企业产品与关键技术紧紧结合的专利即可
D. 储备性申请
解析:解析:对抗式定位主要是为了应对市场竞争的需求,即通过专利许可、授权,甚至作为诉讼的标的等方式更为主动地进行市场拓展或维护既有市场,因此更需要注重挖掘和部署一定数量的高价值核心专利。
A. 明确指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
B. 规定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内容、权利归属、保护期限等
C. 在纠纷解决机制上允许当事人自由协商
D. 规定权利人可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诉前措施
E. 明确未经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也应受条例保护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即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未经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不受本条例保护。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使用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即侵犯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三十二条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有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A. 专利资产的时效性
B. 专利资产的实体性
C. 专利资产的地域性
D. 专利资产的约束性
解析:解析:专利资产法律特征:①专利资产的时效性;②专利资产的地域性;③专利资产的约束性。
A. 作者
B.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C. 作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有
D. 国家
解析:解析:《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A. 购置成本
B. 收益额
C. 创造性
D. 通用性
解析:解析:商标权的价值应该取决于其的收益额。
A. 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B.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连华印刷厂处以罚款
C. 甲公司可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对乙公司和连华印刷厂提起诉讼
D. 连华印刷厂就印制包装盒的行为对甲公司不负法律责任
解析:解析: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乙公司委托连华印刷厂印制带有甲公司注册商标的手机包装盒,属于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连华印刷厂为乙公司的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也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连华印刷厂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依《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连华印刷厂处以罚款。
A. 附图
B. 请求书
C. 说明书
D. 权利要求书
解析:解析: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