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消费者混淆是判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重要参考因素
B、 消费者混淆不是判断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参考因素
C、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
D、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
答案:B
解析:解析:在判断是否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时,消费者混淆均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注册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均为10年。
A、 消费者混淆是判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重要参考因素
B、 消费者混淆不是判断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参考因素
C、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
D、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
答案:B
解析:解析:在判断是否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时,消费者混淆均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注册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均为10年。
A. 在知识产权的民事救济措施中,请求停止侵害是一种物权之诉
B. 请求停止侵害是一种物权之诉,包括请求除去已经发生的侵害和除去可能出现的侵害
C. 在知识产权侵权之诉中,知识产权主体可以援用请求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的传统民事救济方法
D. 停止侵害是制止对权利客体即知识产品的“侵害”
E. 停止侵害只能是排除对权利人行使专有权利的“妨碍”
解析:解析:由于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特征,在知识产权侵权之诉中,知识产权主体并不能援用请求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的传统民事救济方法。在知识产权的民事救济措施中,请求停止侵害是一种物权之诉,既包括请求除去已经发生的侵害,也包括除去可能出现的侵害。由于知识产品的特性,停止侵害只能是排除对权利人行使专有权利的“妨碍”,而不可能是制止对权利客体即知识产品的“侵害”。请求赔偿损失则是一种债权之诉,其填补损害的方式即金钱赔偿。
A. A
B. B
C. C
D. D
E. E
解析:解析:
A. 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建设
B. 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C.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营造
D. 知识产权人才培育
解析:解析:狭义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包括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建设、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供给、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营造等内容。广义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上述内容基础上,还包括知识产权审查注册、构建知识产权文化生态、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等内容。
A. 著名画家创作的《山居秋暝图》
B. 著名书法家临摹的《兰亭集》
C. 著名建筑师绘制的鸟巢国家体育馆施工图
D. 著名雕塑家制作的名人蜡像
解析:解析: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A. 效益性
B. 地域性
C. 时效性
D. 关联性
E. 价值性
解析:解析:著作权资产的法律特征包括时效性和地域性。
A. 2倍
B. 3倍
C. 5倍
D. 10倍
解析:解析: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A. 对商标的描述性使用
B. 对商标的指示性使用
C. 商标产品售出后的再次销售
D. 购入商标产品后,去掉原商标,换上自己的商标又进行销售
解析:解析:对商标的描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商标权用尽后的再次销售,属于商标权的权利限制。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购人商标产品后,去掉原商标,换上自己的商标又进行销售的,属于反向假冒侵权行为,不属于商标权的权利限制。
A.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的名称可以仅以数字组成
B.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的特异性,是指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
C.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的一致性,是指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D.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是指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植物新品种权取得的实质性条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另L仅以数字组成的不得用于品种命名。特异性,要求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一致性,要求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稳定性,要求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A. 《梦》的创作和发表均产生于我国《著作权法》生效之前,不受该法保护
B. 乙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胜诉权不受保护
C. 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署名权的行为
D. 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对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60条第1款规定:“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据此,只要权利尚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之内,均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发表与创作时间在法律生效之前,并不能排除保护,故A项错误。rn《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因此,对于署名权的保护没有期限限制,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乙有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署名权的行为,故B、C项均错误。rn《著作权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rn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其中,第10条第1款第12项规定的是信息网络传播权,这意味着,此权利受保护的期间是1961年甲死亡之后的50年之内,即2011年之前可以获得保护。乙在2012年9月提起诉讼,此时,此项财产权利已经超出了法定的保护期限,故D项正确。
A. 育种人完全独立依靠自己的智力劳动以及育种材料、仪器设备所完成的育种
B.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3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育种
C.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育种
D. 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育种
解析:解析:职务育种,是指职工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的育种行为,或者主要是职工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育种行为。非职务育种,是指育种人完全独立依靠自己的智力劳动以及资金、仪器设备、育种材料、试验场地等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育种。根据题意,A项属于非职务育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