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锐利”牌剪刀
B、 “耐穿”牌皮鞋
C、 “蝴蝶”牌缝纫机
D、 “精粉”牌馒头
答案:C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据此,ABD三项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只有C项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A、 “锐利”牌剪刀
B、 “耐穿”牌皮鞋
C、 “蝴蝶”牌缝纫机
D、 “精粉”牌馒头
答案:C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据此,ABD三项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只有C项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A. 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B. 由相关部门直接处以罚款
C. 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注销此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D. 由相关部门直接注销此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解析:解析: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使用由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实施监督控制。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致使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规则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A. 非法使用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B. 非法使用人主观上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
C. 侵权使用达到一定的商业规模
D. 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E. 知识产权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
解析:解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各缔约方作了最低要求的规定,即至少应制裁假冒商标或剽窃版权作品的犯罪,但其适用条件有两个:一是侵权使用达到一定的商业规模;二是非法使用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A. 修改权
B. 改编权
C. 网络信息传播权
D. 署名权
E. 发表权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得转让,其他的权利可以转让给他人行使。
A. 艺术性
B. 时代性
C. 价值性
D. 技术水平
E. 时间性
解析:解析:作品的内容主要受其艺术性、时代性和技术水平的影响。
A. 思想
B. 处理过程
C. 操作方法
D. 数学概念
E. 三维配置
解析:解析:根据《集成电路条例》第五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的客体应是为制作半导体集成电路而设计的三维配置,而不延及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A. 机械产品结构类专利的检索
B. 计算机图形界面类专利的检索
C. 有机化学类专利的检索
D. 无机化学类专利的检索
E. 电学类发明的检索
解析:解析:图形检索主要适用于机械产品结构类或计算机图形界面类专利的检索,检索对象主要包括图片、照片、说明书附图、外观设计等专利。
A.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3年
B.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发生时起算
C. 行为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任何时候都不能获得救济
D. 专利被宣告无效,无效决定又被撤销,专利权人另行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行政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解析:解析: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后,宣告该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又被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专利权人另行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该行政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A. 海关扣押一般是依权利人的申请而启动
B. 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
C. 货物被海关扣押后,货物所有人不能向海关提出异议而只能向法院起诉
D. 寻求和解也是应对海关扣押的一种重要方式
解析:解析:海关扣押是指权利人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因此,海关扣押一般是依权利人申请而启动。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在应对海关扣押过程中,货物所有人对明显不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可以以不当扣押为由申请异议和撤销;同时,如确实构成侵权,可以尝试与权利人进行沟通,通过达成和解解决问题。
A. 商号权人具有对商号的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抵押权
B. 未经商号权人许可,对商号重复登记,属于侵犯商号权的行为
C. 侵犯商号权的行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
D. 对于侵犯商号权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侵犯商号权的行为。商号权人具有对商号的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侵犯商号权是指未经商号权人许可,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的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款,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A. 丙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B. 乙车行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C. 丙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D. 乙车行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E. 甲公司有权对乙车行和丙的行为请求停止侵害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11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据此,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可以控制未经许可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这四种行为,但无权控制未经许可的“使用”行为。本题中,乙车行未经许可“制造”甲公司的外观专利产品,构成侵权,而丙虽然委托乙车行将旧车进行改装,但仅实施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故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乙车行未经许可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甲公司的“悍马”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而丙未经许可以经营为目的在其提供的商品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故CDE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