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最低保护标准原则
B、 最惠国待遇原则
C、 公共利益原则
D、 独立保护原则
答案:B
解析:解析: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与国民待遇原则相关的还有一个最惠国待遇原则。这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独有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未予涉及的一项原则。
A、 最低保护标准原则
B、 最惠国待遇原则
C、 公共利益原则
D、 独立保护原则
答案:B
解析:解析: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与国民待遇原则相关的还有一个最惠国待遇原则。这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独有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未予涉及的一项原则。
A. 将注册的文字图形组合商标分开使用,并标明注册标记的
B. 将注册商标使用在核定商品之外的商品上
C. 商标注册人名义发生变化后,未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D. 商标注册人地址发生变化后,未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E. 商标注册人实际地址与《商标注册簿》上记载的地址不一致
解析:解析: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的组合商标分开使用且标明注册标记的,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名义发生变化后,未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的;商标注册人地址发生变化后,未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的;商标注册人实际地址与《商标注册簿》上记载的地址不一致的,属于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的行为。
A. 确立了优先权原则
B. 确立了最惠国待遇
C. 确立了国民待遇原则
D. 《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的多边公约
解析:解析:最惠国待遇原则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独有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未予涉及的一项原则。《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的多边公约,确立了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共同遵守的规定等三条基本原则。
A. 商品的立体商标
B. 商品的通用名称
C. 商品的驰名商标
D. 商品的外观设计的一部分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A. 20年
B. 15年
C. 10年
D. 5年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专利权保护期限。rnrn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rnrnA说法正确,BCD均为错误描述。
A.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著作权人是合同关系
B. 即便著作权人符合加入条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拒绝其加入
C.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以著作权人的名义对外活动
D. 可以拒绝会员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运行和法律责任。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据其与权利人签订的合同开展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权利人符合章程规定加人条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与其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不得拒绝。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活动。权利人可以依照章程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履行章程规定程序的会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拒绝其退出该组织的要求,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A. 若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应当认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
B. 如有关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则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
C. 若有关信息虽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但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仍可以认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
D. 若有关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则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
E. 若有关信息因企业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实施商业秘密而知悉,仍可以认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
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第九条第二款进一步规定了可以认定有关信息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的6种情形。
A. 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B. 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C. 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D. 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演绎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故A项错误。rn演绎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行为。《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故B项正确。rn使用演绎作品要经过双重甚至多重许可。rn《著作权法》第35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故C项错误,丙应征得甲和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rn由此,D项也错误。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并需向甲、乙、丙支付报酬。
A. 甲公司对此不知情,不构成侵权,但应当停止对设备的继续使用
B. 甲公司构成侵权,应当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 甲公司与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D. 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后可向乙公司追偿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根据《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甲公司并不知情而使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制造的专利产品,不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虽然构成专利侵权,但是甲公司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可以不停止使用。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A. 甲公司不能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
B. 甲公司可以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
C. 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可以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D. 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应当由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商标注册条件和商标转让的程序。根据《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虽然洋甘菊是甲公司所生产的精油的主要原料,一般不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但是,公司生产的该种精油瓶及外包装上均突出宣传“洋甘菊”,致使“洋甘菊”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故甲公司可以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同时,根据《商标法》第42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因此,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应当由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D。
A. 某个即时通信软件的卡通形象
B. 某个著名电影明星的宣传海报
C. 某家百年老店的企业商号
D. 某件基于VR视频的人机交互的发明专利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外观设计专利与在先权利的冲突。外观设计主要保护的是外观造型,包括图案、形状和色彩三要素。著作权、商标权等均有可能与外观设计冲突,发明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不会与外观设计所保护的设计方案产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