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民待遇原则
B、 分级保护原则
C、 自动保护原则
D、 独立保护原则
答案:B
解析:解析:根据著作权的地域性特点,开展著作权贸易的法律前提是:著作权贸易主体双方所在的国家或地区,或者就相互的著作权保护签订过双边、多边协定,或者共同加入了有关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著作权的国际保护主要遵循《伯尔尼公约》的四条基本原则:①国民待遇原则;②自动保护原则;③独立保护原则;④最低保护原则。
A、 国民待遇原则
B、 分级保护原则
C、 自动保护原则
D、 独立保护原则
答案:B
解析:解析:根据著作权的地域性特点,开展著作权贸易的法律前提是:著作权贸易主体双方所在的国家或地区,或者就相互的著作权保护签订过双边、多边协定,或者共同加入了有关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著作权的国际保护主要遵循《伯尔尼公约》的四条基本原则:①国民待遇原则;②自动保护原则;③独立保护原则;④最低保护原则。
A. 中欧协定没有将我国的调味品纳入地理标志产品
B.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
C. 2019年12月,中欧代表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结束
D. 中欧地理标志谈判于2011年正式启动,经历了22轮磋商,历时8年。协定互相认可保护制度、采用司法保护、坚持互保数量对等、妥善处理异议
解析:解析: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显示了中方对中欧双边经贸关系的高度重视。中欧协定纳入的地理标志产品既包括欧洲的葡萄酒、烈酒、奶制品和肉制品等,也包括我国的白酒、黄酒、茶叶、调味品、中药材、果品等。此外,协定还对我国的手工艺品地理标志给予了特别关注。中欧地理标志谈判于2011年正式启动,经历了22轮磋商,历时8年。协定互相认可保护制度、采用行政保护、坚持互保数量对等、妥善处理异议。2019年11月6日,中欧代表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结束。
A. 为了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订立合同,要求后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
B. 竞业限制的人员不能扩大到企业的所有职工
C. 设立竞业限制制度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人才的合理流动
D. 职工在工作中掌握和积累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离职后有自主利用的自由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保护商业秘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即“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设立竞业限制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非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人才的合理流动。职工在工作中掌握和积累的知识、经验和技能,除属于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情形外,构成其人格的组成部分,职工离职后有自主利用的自由。
A. 可以要求该网站移除侵权作品
B.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网站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C.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网站赔偿损失
D. 只能起诉下载音乐、电影的网络用户
E. 可以将网站和用户列为共同被告人
解析:解析:该网站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可以将网站和用户列为共同被告。
A. 发表权
B. 署名权
C. 保护作品完整权
D. 信息网络传播权
解析: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
A. 重点保密区域的隔离
B. 加强对职工保密意识的教育宣传与培训
C. 与职工订立保密协议
D. 对商业秘密的申报、审查与分类进行规范性管理
E. 与非常信任的业务协作方未订立保密协议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商业秘密的管理措施。商业秘密的管理措施可以从物理性措施、规章性措施、协议性措施、文件管理等方面人手。
A. 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企业的标志
B. —个企业可以使用多个商标,也可以使用多个企业名称
C.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及于全国
D. 注册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解析:解析:—个企业只可登记一个企业名称,且只能自己使用,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A. 专利资产的时效性
B. 专利资产的实体性
C. 专利资产的地域性
D. 专利资产的约束性
解析:解析:专利资产法律特征:①专利资产的时效性;②专利资产的地域性;③专利资产的约束性。
A. 非法使用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B. 非法使用人主观上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
C. 侵权使用达到一定的商业规模
D. 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E. 知识产权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
解析:解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各缔约方作了最低要求的规定,即至少应制裁假冒商标或剽窃版权作品的犯罪,但其适用条件有两个:一是侵权使用达到一定的商业规模;二是非法使用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A. 商号权人具有对商号的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抵押权
B. 未经商号权人许可,对商号重复登记,属于侵犯商号权的行为
C. 侵犯商号权的行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
D. 对于侵犯商号权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侵犯商号权的行为。商号权人具有对商号的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侵犯商号权是指未经商号权人许可,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的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款,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