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职务作品
B、 委托作品
C、 编辑作品
D、 合作作品
答案:B
解析:解析:委托作品是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题中,该美术编辑已经离职,故其承担的图书装帧设计属于委托作品。
A、 职务作品
B、 委托作品
C、 编辑作品
D、 合作作品
答案:B
解析:解析:委托作品是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题中,该美术编辑已经离职,故其承担的图书装帧设计属于委托作品。
A. 侵权商品的销售价格
B. 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
C. 被侵权商品的销售数量
D. 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标价
E. 侵权人因侵权所产生的营业收人
解析:解析: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计算“违法经营额”时,可以考虑的因素主要有:①侵权商品的销售价格;②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标价;③已查清侵权商品实际销售的平均价格;④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⑤侵权人因侵权所产生的营业收入;⑥其他能够合理计算侵权商品价值的因素。被侵权商品的销售数量不在考虑因素之列。
A. 国家科学技术部
B.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C. 申请人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D. 国家版权局
解析:解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文件可以通过面交、邮寄、快递等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申请文件,也可以登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电子申请平台”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因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登记受理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A. 使用时间的先后
B. 申请注册时间的先后
C. 审批时间的先后
D. 公示时间的先后
解析:解析: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生效时间是以申请注册时间的先后为准。
A. 专利排他许可
B. 专利独占许可
C. 专利股权化
D. 专利典押许可
解析:解析:专利金融化是指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将专利申请、专利权等作为投融资标的在金融市场上进行投资、融资和避险的行为。专利金融化的表现形式包括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专利股权化、专利证券化等。
A. 地理标志名称一般不要求并具有相应的知名度
B. 产地范围可以按照省、市、县、乡的行政区划划分,水产品养殖范围还应包括含经纬度的自然水域界定
C. 产品描述包括产品的形状、味道、物理化学性质等。如果是加工产品,可以提供原材料的相关信息
D. 专用标志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管理本产品专用标志的机构,一般为省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解析:解析:地理标志名称一般由具有地理指示功能的名称(地域名称、山川、海洋、湖泊、河流等)和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构成,也可以是长久使用、约定俗成的名称,并具有相应的知名度。产地范围可以按照省、市、县、乡的行政区划划分,水产品养殖范围还应包括含经纬度的自然水域界定。产品描述包括产品的形状、重量规模、尺寸、颜色、味道、物理化学性质等。如果是加工产品,还需提供原材料的相关信息。专用标志管理机构是具体负责管理本产品专用标志的机构,一般为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A. 排他权
B. 转让权
C. 继承权
D. 许可使用权
解析:解析: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A. 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B. 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C. 经许可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D.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解析:解析:专利侵权的行为类型: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
A. 独占使用权
B. 排他使用权
C. 一般使用权
D. 回馈使用权
解析:解析:独占使用权是指在双方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把专利技术转让给某一特定受让方,受让方不得再转让,转让方也不得在合同规定范围内使用和销售该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
A. 专利权限制
B. 专利权授权
C. 专利权无效宣告
D. 专利权侵权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无效宣告程序。rnrn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错误决定,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
A.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算
B.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之日起算
C. 藤本植物的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
D. 果树的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为15年
E. 观赏树木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期限为20年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算,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