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
B、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C、 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D、 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答案:B
解析:解析:B项,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A、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
B、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C、 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D、 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答案:B
解析:解析:B项,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A. 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 “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C. 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D. 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著作权的内容及法定许可,难度中等。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拥有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该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是实现其署名权的合法方式。故A项表述错误,不当选。rn发表权,即著作权人享有的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发表权只能依法行使一次,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消灭,以后再次使用与发表权无关。本题中,该诗人在甲网站发表“天堂向左”的诗作即行使了其发表权,该诗在甲网站正式发表,故B项错误。rn《著作权法》第23条第1款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故C项正确。rn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条,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由此,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且未经诗人同意,构成侵权。丁文学网站构成侵权是因为转载该诗未经诗人同意,而不是因为未经甲网站同意,题干中并没有提到诗人将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甲网站,也没有授予甲网站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故D项错误。
A. 登记
B. 没收
C. 罚款
D. 行政拘留
E. 责令停止侵权
解析:解析: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实务主要包括:①登记;②责令停止侵权;③没收;④罚款。
A. 交叉许可如果排他,则法律效力与普通许可相当
B. 交叉许可如果不排他,则法律效力与排他许可相当
C. 普通许可的效力等级等于分许可
D. 排他许可的效力等级高于独占许可
解析:解析:在专利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可以灵活地授权不同的对象在不同范围内实施其专利技术,为专利权人带来可观的收益。CD两项,依照这一范围可以将专利许可方式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等五类,其效力等级排序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AB两项,交叉许可的法律效力视许可约定的排他与否而定,如果排他,则效力与排他许可相当,反之则与普通许可相当。
A. 前瞻性申请和储备性申请
B. 挖掘和部署一定数量的具备高价值核心专利
C. 部署和本企业产品与关键技术紧紧结合的专利即可
D. 部署能够起诉竞争对手的专利
解析:解析:储备式定位着眼于未来,需要注重挖掘和部署一定数量的具备行业控制力的专利,更强调前瞻性申请和储备性申请。
A.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识的地区,误导公众
B.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C.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D.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的
解析:解析:本条涉及绝对拒绝注册理由与相对拒绝注册理由的区分。存在绝对拒绝注册理由的,商标局可以依职权宣告商标无效,否则应当由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选项C属于《商标法》第10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根据《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0条规定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D。C项为相对拒绝注册理由。
A. 初步审定的商标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B. 初步审定的商标属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的,仅居住于该地的居民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C. 初步审定的立体商标属于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的,只有生产该商品的任何企业才可提出商标异议
D. 初步审定的商标侵犯在先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商标异议
E. 初步审定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任何人均可提出商标异议
解析:解析: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第十条(包括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的,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六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A.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12个月内审查完毕
B.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12个月内审查完毕,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C.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D.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第一款和第二款分别对商标申请审查的期限、商标驳回复审期限、异议审理期限和无效复审期限等作出规定。其中,商标申请审查期限为9个月,且没有允许延长的规定。
A. 发明专利
B. 实用新型专利
C. 外观设计专利
D. 技术专利
E. 产品专利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A. 该商标具有较高的信誉,为公众所熟知
B. 该商标在相当广大的地域范围内部具有较高的影响
C.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优异并且有稳定性
D. 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的销售量一般
解析:解析:①该商标具有较高的信誉,为公众所熟知;②该商标在相当广大的地域范围内部具有较高的影响;③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优异并且有稳定性;④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的销售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