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里斯本协定》规定的地理名称只能是一个国家的地理名称
B、 根据《马德里协定》规定,凡带有虚假产地标记、直接或间接把该缔约国的一个地方标为原产地的商品,可以在进口时予以扣押
C、 《巴黎公约》第一次提出了地理标志的定义,并建立了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标准
D、 即使在没有误导公众的风险的情况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也为葡萄酒和烈酒提供地理标志保护
答案:D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主要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制度。根据《马德里协定》,凡带有虚假或欺骗性产地标记、直接或间接把缔约国之一或该缔约国的一个地方标为原产国或原产地的商品,必须在进口时予以扣押或禁止其进口,或对其进口采取其他行动和制裁手段。《里斯本协定》规定的地理名称既可以是行政区划的名称,也可以是山川、丘陵、盆地、高原、湖泊、河流、海洋等的名称,有明确的地理指向性,有确定的地域范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一次提出了地理标志的定义,并建立了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标准。该协定为葡萄酒和烈酒提供了更严格的保护,即使在没有误导公众的风险的情况下,也提供地理标志保护。
A、 《里斯本协定》规定的地理名称只能是一个国家的地理名称
B、 根据《马德里协定》规定,凡带有虚假产地标记、直接或间接把该缔约国的一个地方标为原产地的商品,可以在进口时予以扣押
C、 《巴黎公约》第一次提出了地理标志的定义,并建立了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标准
D、 即使在没有误导公众的风险的情况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也为葡萄酒和烈酒提供地理标志保护
答案:D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主要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制度。根据《马德里协定》,凡带有虚假或欺骗性产地标记、直接或间接把缔约国之一或该缔约国的一个地方标为原产国或原产地的商品,必须在进口时予以扣押或禁止其进口,或对其进口采取其他行动和制裁手段。《里斯本协定》规定的地理名称既可以是行政区划的名称,也可以是山川、丘陵、盆地、高原、湖泊、河流、海洋等的名称,有明确的地理指向性,有确定的地域范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一次提出了地理标志的定义,并建立了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标准。该协定为葡萄酒和烈酒提供了更严格的保护,即使在没有误导公众的风险的情况下,也提供地理标志保护。
A. 使用未注册商标的
B. 在台历上使用国徽作为商标的
C. 在葡萄酒上使用“葡萄”作为商标的
D. 在餐厅上使用“世界第一”作为商标的
E. 在未注册商标上加注的
解析:解析: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台历上使用国徽作为商标的,在餐厅上使用“世界第一”作为商标的,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
A. 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目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B.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稳定性
C.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
D. 违反社会公德的名称不得用于授权品种的命名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条件。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同时还应当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适当的名称。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该名称经注册登记后即为该植物新品种的通用名称。下列名称不得用于品种命名:①仅以数字组成的;做题微信公众号:金考典,②违反社会公德的;③对植物新品种的特征、特性或者育种者的身份等容易引起误解的。
A. 工业产权
B. 实用新型
C. 外观设计
D. 版权
E.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解析:解析:BC选项都是工业产权的外延。故此题正确答案为BC。
A. 地理标志产品地域划定
B. 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要求
C. 地理标志产品关联性
D.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的要求
E. 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要求,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地理标志保护的实质性要求。地理标志保护的实质性要求包括:①地理标志产品地域划定;②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要求;③地理标志产品关联性;④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要求。
A. 经营性标记
B. 商誉
C. 智力成果
D. 特定的行为
解析:解析: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商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商誉。
A. 非物质性
B. 专有性
C. 占有性
D. 时间性
解析:解析: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
A.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以依职权审查为一般原则
B.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以依请求审查为一般原则
C. 依请求审查中,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
D. 依职权审查中,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理由明显与证据不相对应的,申请人不得变更或者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不得变更该无效宣告的理由
解析:解析: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依请求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依职权审查为特殊原则。依请求审查中,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依职权审查中,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明显与其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告知其有关法律规定的含义,允许其变更或者依职权变更为相对应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A. 传播
B. 承载
C. 复制
D. 呈现
解析:解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者和其他依法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著作权人。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保护,就体现为保护其享有的著作权权利不受侵犯。
A. 最低保护标准原则
B. 最惠国待遇原则
C. 公共利益原则
D. 独立保护原则
解析:解析: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与国民待遇原则相关的还有一个最惠国待遇原则。这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独有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未予涉及的一项原则。
A. 计算机软件
B. 即兴演讲
C. 具有独特造型的建筑物
D. 瑜伽录像制品
解析:解析:邻接权是著作权的一种类型,是指著作邻接权人的权利。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D项,瑜伽录像制品属于录音、录像制品,是邻接权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