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以胁迫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
B、 雇佣商业间谍刺探他人商业秘密
C、 第三人明知商业秘密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仍然获取该商业秘密
D、 A公司在市场上购买了B公司的产品后通过反向工程制造了相同的产品
答案:D
解析:解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①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即出于不正当的商业目的,采取盗窃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②非法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即通过合法或者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后,出于不正当目的,未经授权泄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③非法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即没有合法根据擅自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D项,通过反向工程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A、 以胁迫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
B、 雇佣商业间谍刺探他人商业秘密
C、 第三人明知商业秘密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仍然获取该商业秘密
D、 A公司在市场上购买了B公司的产品后通过反向工程制造了相同的产品
答案:D
解析:解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①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即出于不正当的商业目的,采取盗窃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②非法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即通过合法或者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后,出于不正当目的,未经授权泄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③非法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即没有合法根据擅自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D项,通过反向工程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A. X出版社
B. X出版社的青年读物编辑室
C. 室主任Z
D. 社长Y
解析:解析:《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题中《X出版社的畅销书战略》一文,由X出版社主持,Z创作,并由出版社承担责任,因此,《X出版社的畅销书战略》的作者应是X出版社,著作权也应由X出版社所有。
A. 此土特产品的名称须是商业或日常用语
B. 此土特产品的特色、质量可以不与产地具有必然的关联性
C. 此土特产品的保护申请应由B市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
D. 此土特产品所具有的理化、感官指标等质量、声誉或其他本质特征可归因于A省B市C县级地域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其中,自然因素是指气候、土壤,或生产、加工工艺等因素
解析:解析:申请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质量应与产地具有关联性,体现在产品所具有的理化、感官指标等质量、声誉或其他本质特征可归因于特定产地地域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故B项错误。自然因素是指气候、土壤等地理环境因素,人文因素是指生产、加工工艺等社会文化因素。故D项错误。地理标志名称不得为通用名称,必须是商业或日常用语,或是长久以来使用的名称。故A项正确。申请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在县域范围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县域范围的,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故C项错误。
A. 要求侵权人立即赔偿损失
B. 没收侵权人违法所得
C. 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
D. 查封侵权产品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行为与纠纷处理机制。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有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A. 计算机软件
B. 即兴演讲
C. 工程设计图
D. 三角函数表
E.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立法解释
解析:解析:我国著作权法采用概括与非穷尽列举相结合的方法,规定了九大类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①文字作品;②口述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④美术、建筑作品;⑤摄影作品;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⑦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⑧计算机软件;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DE两项,根据《著作权法》第五条的规定,三类客体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①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②时事新闻;③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A. 工业
B. 商品
C. 服务
D. 农业
E. 第三产业
解析:解析:《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分为商品和服务两大部分,共45个类别,其中商品为第工类至第34类,共34个类别;服务为第35类至第45类,共11个类别。
A. 交叉许可如果排他,则法律效力与排他许可相当
B. 交叉许可如果不排他,则法律效力与普通许可相当
C. 普通许可的效力等级高于分许可
D. 排他许可的效力等级高于普通许可
解析:解析:在专利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可以灵活地授权不同的对象在不同范围内实施其专利技术,为专利权人带来可观的收益。依照这一范围可以将专利许可方式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等五类,其效力等级排序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的法律效力视许可约定的排他与否而定,如果排他,则效力与排他许可相当,反之则与普通许可相当。
A. 交叉许可如果排他,则法律效力与排他许可相当
B. 交叉许可如果不排他,则法律效力与普通许可相当
C. 交叉许可的效力等级高于排他许可
D. 交叉许可的效力等级高于普通许可
E. 交叉许可的效力等级等于普通许可
解析:解析:在专利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可以灵活地授权不同的对象在不同范围内实施其专利技术,为专利权人带来可观的收益。依照这一范围可以将专利许可方式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等五类,其效力等级排序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的法律效力视许可约定的排他与否而定,如果排他,则效力与排他许可相当,反之则与普通许可相当。
A. 需要富有美感
B. 需要有实用性
C.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D. 需要有创新性
解析:解析: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如下:rnrn1、需要有新颖性,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rnrn2、需要有实用性,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工业应用。这要求外观设计本身以及作为载体的产品能够以工业的方法重复再现,即能够在工业上批量生产。rnrn3、需要富有美感,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美感是指该外观设计从视觉感知上的愉悦感受,与产品功能是否先进没有必然联系。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在扩大产品销路方面具有重要作用。rnrn4、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里的在先权利包括了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使用权等。“在先取得”是指在外观设计的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取得。
A. 该软件的著作权属于甲公司
B. 乙公司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
C. 丙公司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D. 丙公司应停止使用并销毁该软件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委托作品著作权及软件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造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故A项错误。r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据此,乙请求丙承担停止侵权责任的请求,只要侵权尚在持续当中,不存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问题。故B项错误。rn《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故C、D项正确。
A. 80万元
B. 100万元
C. 85万元
D. 105万元
解析: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有适用的先后关系,因此在查明实际损失的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损失80万元加合理开支5万元计算,共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