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科学技术部
B、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C、 申请人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D、 国家版权局
答案:B
解析:解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文件可以通过面交、邮寄、快递等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申请文件,也可以登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电子申请平台”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因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登记受理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A、 国家科学技术部
B、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C、 申请人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D、 国家版权局
答案:B
解析:解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文件可以通过面交、邮寄、快递等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申请文件,也可以登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电子申请平台”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因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登记受理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A. 某植物新品种
B. 万能钥匙
C. 一种恢复听力的治疗仪
D. 仿真伪钞机
E. 科学发现
解析:解析:根据《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7)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A. 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播放权
B. 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C. 贺某应当与乙电视台承担连带责任
D. 贺某应承担补充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广播组织的权利。《著作权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由此可见,播放者权利存在的前提是其作品已经播放。本题中,甲电视台制作的电视节目尚未播放,并不能享有播放权。故A项错误。甲电视台作为电视节目的著作权人,虽然其作品尚未发表,但是依据《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甲电视台对其制作完成的电视节目享有著作权,其著作权的内容之一就是复制权。复制权是指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乙电视台和贺某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构成共同侵权。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此乙电视台和贺某应承担连带责任。故B、C项正确,D项错误。
A. 伪造港币的设备
B. 快速记忆英语动词规则的方法
C. 促进种子发芽的红外光
D. 新品种金枝玉叶丝棉木的生产方法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授予专利的条件问题。根据《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选项A错误。根据《专利法》第25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选项B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选项C属于科学发现,选项D属于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故选项B、C不可以授予专利,D可以。本题答案为ABC。
A.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B. 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C. 合作育种并且没有合同约定的,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共同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
D. 委托育种并且没有合同约定的,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委托人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该单位;非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申请被批准后,植物新品种权属于申请人。委托育种或者合作育种,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没有合同约定的,植物新品种权属于受委托完成或者共同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
A. 外观设计产品名称
B. 产品内部设有旋转装置
C. 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D. 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解析:解析: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B选项涉及的是产品的性能,属于技术领域,且外观设计不涉及产品内部的情形。因此,B选项内容不应写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简要说明中。
A. A
B. B
C. C
D. D
E. E
解析:解析:
A. 专利布局可以有效克服专利申请的盲目性和零散性
B. 专利布局的目标在于增强在特定领域的专利控制力
C. 专利布局要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是布局内容、布局地点和布局时机
D. 专利布局的目的在于起诉竞争对手
解析:解析:通过实施专利布局,可以有效克服专利申请的盲目性和零散性,由被动的“为专利而申请专利”,转变成“为发展需求有目标、有规划地申请专利”,能够极大地提升专利申请的资源利用效率以及专利包的整体价值。从竞争的视角看,创新主体专利布局的目标在于依托专利储备的建立和强化,增强在特定领域的专利控制力,培育、维护和提升专利技术竞争优势。鉴于此,需要从有利于参与特定领域的专利技术竞争出发,全面考量、分析、谋划专利布局必须解决的布局内容、布局地点和布局时机三个基本问题。
A. 地域的限制
B. 时间的限制
C. 作品内容的限制
D. 对某些财产权在行使上的限制
解析:解析:著作权的限制,是指对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和著作权的行使从法律上所给予一定约束的制度。这是狭义的著作权限制,仅是对著作权人的权能限制。而广义的著作权限制还包括对著作权的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
A. 音乐作品
B. 曲艺作品
C. 摄影作品
D. 舞蹈作品
解析:解析: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A. 专利侵权诉讼、贸易调查
B. 专利侵权诉讼、海关扣押
C. 贸易调查、展会纠纷
D. 贸易调查、海关扣押
解析:解析:从我国企业遇到的海外专利风险类型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专利侵权诉讼;海外展会专利纠纷;贸易调查,代表性的如美国的“337调查”;海关扣押。奔马公司遭遇竞争对手的产品侵权诉讼属于专利侵权诉讼纠纷,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则属于贸易调查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