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与产品结合
B、 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
C、 外观设计专利权俗称“小发明”
D、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0年
答案:C
解析:解析:实用新型专利俗称“小发明”,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当选。
A、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与产品结合
B、 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
C、 外观设计专利权俗称“小发明”
D、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0年
答案:C
解析:解析:实用新型专利俗称“小发明”,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当选。
A. 影响力
B. 知名度
C. 商誉
D. 信誉度
解析:解析:商标的信誉度是指商标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及其相关服务得到消费者肯定和信任程度的指标。
A.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B. 应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质权登记
C.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受理质权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审查
D. 质权人有权使用质押商标
解析:解析:依据《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登记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自受理质权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审查,符合要求的,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质权人无权使用质押商标。
A. 国际注册证表明申请人的国际注册申请符合形式要件的要求,已由国际局登记在案并转发给被指定缔约方进一步审查
B. 商标申请人在向其原属局提交商标申请的12个月之内提交了国际注册申请的,该国际专利申请即享有优先权
C. 自国际注册之日起3年内,国际注册与其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之间存在依附关系
D. 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对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的实质审查,不受时间限制
解析:解析:国际注册证:由国际局颁发给马德里商标申请人的证书,证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符合形式要件的要求,已由国际局登记在案并转发给被指定缔约方进行进一步审查。商标申请人在向其原属局提交商标申请的6个月之内提交了国际注册申请的,该国际申请即享有优先权。自国际注册之日起5年内,国际注册与其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之间存在依附关系。根据规定,《马德里协定》的缔约方主管局行使驳回权利的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日自国际局“通知日期”起算;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主管局行使驳回权利的期限是18个月,起始日自国际局“通知日期”起算。
A. 4月15日;
B. 4月16日;
C. 4月21日;
D. 5月3日。
解析:解析:我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A. 图形
B. 颜色组合
C. 三维标志
D. 声音
E. 气味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A. 关键词AND分类号OR其他表达方式
B. 关键词OR分类号AND其他表达方式
C. 关键词OR分类号OR其他表达方式
D. 关键词AND分类号AND其他表达方式
解析:解析:块检索策略是指将检索主题分为几个技术上有意义的检索概念组,针对每一个检索概念组创建一个独立的块,之后将各个块进行组合。对于一个检索要素,完整的块构造模式为“关键词OR分类号OR其他表达方式”。
A. 商标的使用是获得注册的前提条件
B. 商标的使用是维持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重要条件
C. 商标的使用是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重要要件
D. 商标的使用是未注册商标获得被动保护的必要条件
E. 商标的实际使用状况是能否获得驰名商标保护的重要条件
解析:解析:商标的使用不是获得注册的前提条件。对于同日申请的商标,在先使用人享有注册优先权。商标的使用是维持和保持注册商标专用权、获得驰名商标保护的重要条件,也是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重要条件。
A. 实用新型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B. 实用新型仅限于产品,不包括方法
C. 实用新型要求产品必须是具有气态.液态的产品
D. 实用新型要求产品必须是具有固定的形状.构造的产品
E. 气态.液态.凝胶状或颗粒粉末状的物质或者材料,属于实用新型的产品范围
解析:解析: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实用新型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第二,实用新型仅限于产品,不包括方法。第三,实用新型要求产品必须是具有固定的形状、构造的产品。气态、液态、凝胶状或颗粒粉末状的物质或者材料,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产品范围。
A.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的
B.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对商标进行描述性使用的
C.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对商标进行指示性使用的
D.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教育活动中再现注册商标的
E.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解析:解析:对商标进行描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不在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之内,因此不构成侵权。在教育活动中再现注册商标的,不属于商业性使用,因此不构成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或者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A. 王某未经集体商标注册人Y协会同意,更换其注册的集体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不属于侵权违法行为
B. 李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刘某侵犯他人集体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黄某实施侵犯集体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C. 小红未经集体商标注册人Y协会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的集体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不属于侵权违法行为
D. 许某销售侵犯集体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不属于侵权违法行为
解析:解析:下列行为均属侵犯集体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①未经集体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的集体商标相同的商标的;②销售侵犯集体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③未经集体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的集体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④故意为侵犯他人集体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集体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⑤给他人的集体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ACD三项均属于侵犯集体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