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技术风险
B、 市场风险
C、 资金风险
D、 管理风险
E、 信用风险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技术资产与有形资产相比,其收益能力的确定具有一定的难度,这种难度主要体现为技术资产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及管理风险。
A、 技术风险
B、 市场风险
C、 资金风险
D、 管理风险
E、 信用风险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技术资产与有形资产相比,其收益能力的确定具有一定的难度,这种难度主要体现为技术资产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及管理风险。
A. 1950
B. 1956
C. 1963
D. 1982
解析:解析:1950年颁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及《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行全国商标统一注册制度。它是新中国第一部商标法规,为商标注册与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A. 著作权法律制度
B. 版权法律制度
C. 商号权法律制度
D. 商标权法律制度
E. 注册权法律制度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及发展历程。rnrn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一般包括: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证书专利权法律制度;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rnrnABCD说法正确,E说法未提及,为干扰项。
A. 产品定位策略
B. 市场定位策略
C. 竞争者定位策略
D. 商标防护策略
E. 品牌识别策略
解析:解析:品牌定位策略是从经营者角度挖掘品牌产品特色进行品牌定位点开发的策略。包括:产品定位策略,即围绕产品本身特征制定策略;市场定位策略,即围绕市场不同消费者和消费方式需求制定策略;竞争者定位策略,即把竞争者作为定位的坐标或基准点,确定本品牌的定位点。
A. 除国家之间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
B. 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是对知识产权地域性特点的重要补充
C. 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D. 早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雏形时期,地域性的特点就同知识产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E. 中国和日本都是WTO的成员国,在中国获得的专利权在日本同样能够获得承认和保护
解析:解析: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国家之间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是对知识产权地域性特点的重要补充。国民待遇原则使得一国承认或授予的知识产权,根据国际公约在缔约国发生域外效力成为可能。但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并没有动摇,是否授予权利、如何保护权利,仍须由各缔约国按照其国内法来决定。早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雏形时期,地域性的特点就同知识产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A. 署名权
B. 许可权
C. 转让权
D. 标记权
E. 追偿权
解析:解析:植物新品种权除了我国《植物新品种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包括生产权、销售权、使用权三种权利的独占权以外,根据《植物新品种条例》《植物新品种实施细则(农业)》《植物新品种实施细则(林业)》还派生出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追偿权等四种品种权利。
A. 司法途径
B. 行政途径
C. 仲裁、司法、行政机关外的调解与协商及专家组裁决
D. 政府发放救济补助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侵犯专利权的救济与责任。rnrn专利侵权救济的途径包括:司法途径、行政途径、其他途径(仲裁、司法、行政机关外的调解与协商及专家组裁决)。rnrnABC说法符合题意,D说法为错误干扰项。
A. 要求侵权人立即赔偿损失
B. 没收侵权人违法所得
C. 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
D. 查封侵权产品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行为与纠纷处理机制。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有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A. 企业应该在语言、法律制度程序以及知识产权专业性等方面做好人才储备
B. 为了加强海外专利布局,企业应注重外围专利的积累
C.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应当尽量避免聘用国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D. 为了控制诉讼成本,国内被诉企业应该积极联合应诉
解析:解析:A项,由于语言、法律制度程序以及知识产权专业性等原因,一般企业较难把握和主导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进程和结果,因此,企业应该从这些角度做好人才储备。B项,为了加强海外专利布局,企业除了应当加强核心专利布局外,还应该注重外围专利的积累。C项,能力较强、水平较高、对华友好的国外服务机构是企业应对海外专利诉讼的有力帮手。D项,为了控制诉讼成本,国内被诉企业应该积极联合应诉。
A. 初步审定的商标侵犯在先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商标异议
B. 初步审定的商标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C. 初步审定的商标属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的,仅居住于该地的居民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D. 初步审定的立体商标属于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的,只有生产该商品的任何企业才可提出商标异议
E. 初步审定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任何人均可提出商标异议
解析:解析: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第十条(包括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的,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六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A. 《里斯本协定》规定的地理名称只能是一个国家的地理名称
B. 根据《马德里协定》规定,凡带有虚假产地标记、直接或间接把该缔约国的一个地方标为原产地的商品,可以在进口时予以扣押
C. 《巴黎公约》第一次提出了地理标志的定义,并建立了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标准
D. 即使在没有误导公众的风险的情况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也为葡萄酒和烈酒提供地理标志保护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主要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制度。根据《马德里协定》,凡带有虚假或欺骗性产地标记、直接或间接把缔约国之一或该缔约国的一个地方标为原产国或原产地的商品,必须在进口时予以扣押或禁止其进口,或对其进口采取其他行动和制裁手段。《里斯本协定》规定的地理名称既可以是行政区划的名称,也可以是山川、丘陵、盆地、高原、湖泊、河流、海洋等的名称,有明确的地理指向性,有确定的地域范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一次提出了地理标志的定义,并建立了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标准。该协定为葡萄酒和烈酒提供了更严格的保护,即使在没有误导公众的风险的情况下,也提供地理标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