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
B、 外观设计必须能在产业上应用
C、 外观设计需解决产品的技术思想
D、 外观设计富有美感
E、 外观设计可不与产品相结合
答案:ABD
解析:解析:外观设计具有如下特征:(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2)外观设计必须能在产业上应用。(3)外观设计富有美感。
A、 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
B、 外观设计必须能在产业上应用
C、 外观设计需解决产品的技术思想
D、 外观设计富有美感
E、 外观设计可不与产品相结合
答案:ABD
解析:解析:外观设计具有如下特征:(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2)外观设计必须能在产业上应用。(3)外观设计富有美感。
A. 图样
B. 图样的目录
C.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申请表
D. 布图设计的简要说明
解析:解析:申请人办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必须提交的文件:(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申请表一份;(2)图样一份;(3)图样的目录一份。
A. 积极应诉与申请行政裁决
B. 积极应诉与和解
C. 申请行政裁决与和解
D. 申请行政裁决与申请仲裁
解析:解析:海外专利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是包括积极应诉和寻求和解两种途径。申请行政裁决一般是国内专利纠纷的解决途径,申请仲裁也是海外专利纠纷的解决途径之一,但并非主要途径。
A. 永久禁令
B. 临时禁令
C. 罚款
D. 罚金
E. 没收违法所得
解析:解析: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将产生行政责任,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永久禁令与临时禁令属于民事责任的内容,罚金则属于刑事责任的范畴。
A. 普通商标
B. 非注册商标
C. 联合商标
D. 证明商标
E. 注册商标
解析:解析:按商标是否享受法律保护,商标册可以分为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
A. 由甲乙二人协商解决
B. 由乙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C. 由乙请求商标局进行处理
D.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1)由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2)由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A. 《巴黎公约》
B. 《伯尔尼公约》
C. 《世界版权公约》
D.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E.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解析:解析:规定了著作权保护内容的国际公约或条约主要包括:1886年缔结的《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52年缔结的《世界版权公约》,1994年生效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美墨加贸易协定》(USMCA)、《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日欧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
A. 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仿冒注册商标
B. 丙公司可继续销售“山叶”小轿车
C. 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损失100万元
D.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对丙公司进行罚款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商标侵权行为。假冒或者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为假冒,使用类似的商标为仿冒。本题中乙公司使用“山叶”商标,因此为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故A项错误。rn根据《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第60条第2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5年内实施2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因此,丙的行为构成侵权,但因为丙公司不知道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故只承担停止销售的法律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不能对其进行罚款。故D项正确,B、C项错误。
A. 普通商标
B. 服务商标
C. 商品商标
D. 集体商标
E. 证明商标
解析:解析:按照商标与使用者的关系及作用不同,商标可分为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A. 甲公司可在一种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件商标
B. 甲公司对“美多”享有商标专用权,对“薰衣草”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C. 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可写入判决主文
D. “薰衣草”叙述了该商品的主要原料,不能申请注册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商标权的取得、内容等。在一件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数量并无限制,故A项正确。rn《商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美多”为注册商标,“薰衣草”不是注册商标,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专用权,故B项正确。r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认定,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故C项错误。rn《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薰衣草尽管是主要原料,但是,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具有了显著特征,而且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当然可以注册,故D项错误。
A. 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实用新型不属于国内公众所知的技术
B. 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实用新型不属于国外公众所知的技术
C. 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应当具备创造性,创造性是指该实用新型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D. 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应当具备创造性,创造性是指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E. 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应当具备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解析:解析: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是指该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且这一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实用新型创造性的要求比发明低,发明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即可。实用新型的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