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甲公司的专利有效,则丙公司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使用甲公司的发明构成侵权
B、 如乙公司在答辩期内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则法院应中止诉讼
C、 乙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在甲公司的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制造相同的洗衣机、且仅在原有制造能力范围内继续制造,则不构成侵权
D、 丙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制造销售的洗衣机在技术上与乙公司于2013年5月开始销售的洗衣机完全相同,法院应认定丙公司的行为不侵权
答案:C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A项错误:在专利局授予申请人专利权之前,申请人并没有专利权,因此在初期审查时的使用行为并未构成侵犯专利权。但根据《专利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因此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支付使用费。rn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rnC项正确: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所以乙公司有先用权,不构成侵权。rnD项正确:《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丙公司证明甲公司的专利权属于现有技术,因此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A、 如甲公司的专利有效,则丙公司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使用甲公司的发明构成侵权
B、 如乙公司在答辩期内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则法院应中止诉讼
C、 乙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在甲公司的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制造相同的洗衣机、且仅在原有制造能力范围内继续制造,则不构成侵权
D、 丙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制造销售的洗衣机在技术上与乙公司于2013年5月开始销售的洗衣机完全相同,法院应认定丙公司的行为不侵权
答案:C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A项错误:在专利局授予申请人专利权之前,申请人并没有专利权,因此在初期审查时的使用行为并未构成侵犯专利权。但根据《专利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因此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支付使用费。rn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rnC项正确: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所以乙公司有先用权,不构成侵权。rnD项正确:《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丙公司证明甲公司的专利权属于现有技术,因此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A.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B.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C.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D.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E.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解析: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权人制造、许诺销售、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其他人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A. 伪造他人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标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B. 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规定职权时,当事人可以拒绝
C. 相关行政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
D. 侵犯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只能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侵犯地理标志行为的法律责任。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规定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相关行政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侵犯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A. 排他许可
B. 独占许可
C. 普通许可
D. 分割许可
解析:解析:排他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内以约定的方式使用,商标注册人在上述约定范围也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再另行许可他人在上述约定范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由题意,深圳蓝天公司与福州白云公司之间的商标使用许可属于排他许可。
A. 1
B. 2
C. 3
D. 6
解析:解析:商标异议的法定期限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算。
A. 行政责任
B. 诉讼责任
C. 赔偿责任
D. 民事责任
解析:解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对于较为严重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可以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行政责任,是指由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A. 商品的外观设计的一部分
B. 商品的通用名称
C. 商品的驰名商标
D. 商品的立体商标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A. 制片人
B. 摄影
C. 导演
D. 编剧
解析:解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A. 商标专用权受到使用领域的限制
B. 商标专用权是种有期限的权利
C. 商标专用权具有地域性和独立性
D. 积极权利的范围大于消极禁止权利的范围
解析:解析:积极权利的范围小于消极禁止权利的范围,D选项说法错误。
A. 申请的业务范围可以不与申请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相关
B. 申请人应为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范围内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C. 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直接申请即可,无须提供其他证明
D. 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可以提供该地理标志在非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解析:解析: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为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范围内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其业务范围应与申请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相关。同时,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提供经认证的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故而,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应按法定要求提供“经认证的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不能是该地理标志在其他国家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A. 专利引文分析
B. 同族专利规模分析
C. 技术关联与聚类分析
D. 专利申请时间趋势分析
E. 布拉德福文献离散定律分析
解析:解析:核心专利分析通常要借助专业的分析方法进行:①专利引文分析;②同族专利规模分析;③技术关联与聚类分析;④应用布拉德福文献离散定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