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公司不能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
B、 甲公司可以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
C、 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可以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D、 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应当由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答案:BD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商标注册条件和商标转让的程序。根据《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虽然洋甘菊是甲公司所生产的精油的主要原料,一般不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但是,公司生产的该种精油瓶及外包装上均突出宣传“洋甘菊”,致使“洋甘菊”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故甲公司可以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同时,根据《商标法》第42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因此,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应当由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D。
A、 甲公司不能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
B、 甲公司可以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
C、 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可以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D、 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应当由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答案:BD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商标注册条件和商标转让的程序。根据《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虽然洋甘菊是甲公司所生产的精油的主要原料,一般不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但是,公司生产的该种精油瓶及外包装上均突出宣传“洋甘菊”,致使“洋甘菊”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故甲公司可以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同时,根据《商标法》第42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因此,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应当由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D。
A. 独占使用权
B. 排他使用权
C. 一般使用权
D. 回馈使用权
解析:解析:独占使用权是指在双方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把专利技术转让给某一特定受让方,受让方不得再转让,转让方也不得在合同规定范围内使用和销售该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
A. 《巴黎公约》
B. 《伯尔尼公约》
C. 《世界版权公约》
D.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E.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解析:解析:规定了著作权保护内容的国际公约或条约主要包括:1886年缔结的《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52年缔结的《世界版权公约》,1994年生效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美墨加贸易协定》(USMCA)、《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日欧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
A. 《知识产权基本法》
B. 《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C.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D.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
解析:解析: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正式启动实施,对我国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特别深远的意义。
A. 由甲乙二人协商解决
B. 由乙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C. 由乙请求商标局进行处理
D.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1)由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2)由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A. 采用行政保护
B. 异议处理的司法途径
C. 互相认可制度
D. 保护数量对等
E. 妥善协调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关系
解析:解析: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具有以下特点:①互相认可制度。中欧互相认可对方的地理标志法律法规和要求,并依照有关程序,各自开展公示、异议协调处理和技术审查等必要程序,最终认可协定清单所附的地理标志;②采用行政保护。双方运用各自的行政体系,对地理标志实施保护;③妥善协调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关系。欧盟的100个地理标志在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下获得认可,可对抗在后的普通商标注册,以防范恶意注册;④保护数量对等。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合作要求数量对等;⑤妥善处理异议。我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保障各方权利,由专家委员会根据法律事实并结合中国市场客观实际作出裁决,妥善处理异议。
A. 甲公司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商标注册
B. 甲公司必须提出三份注册申请,分别在三类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C. 甲公司可依法享有优先权
D. 如商标局在异议程序中认定“白雪”商标为驰名商标,甲公司可在其牛奶包装上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商标权的取得、优先权。根据《商标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故A项正确。rn《商标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故B项错误。rn《商标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本题中,已经超过6个月,故C项错误。rn《商标法》第14条第5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故D项错误。
A.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
B.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C.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D. 书店侵犯了作者的发行权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著作人身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本题中,出版社编辑擅自改变了作者的署名,显然属于侵犯署名权的行为。未经作者同意对作品进行了改动,而且改变了原作特意的构思,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故A、B、C项正确。本题中的作品是受出版社约稿进行的创作,说明作者必然会授权出版社出版发行此书,书店通过出版社获得图书进行销售,不侵犯作者的发行权,故D项错误。
A.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B. 使用他人作品,支付报酬
C. 经表演者许可录制其表演
D. 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
解析:解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A. 可以由刘某与王某自行协商
B. 刘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刘某可以请求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处理
D. 刘某可以强行销毁王某的侵权物品
E. 刘某可以没收王某的违法所得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行为与纠纷处理机制。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解决机制,根据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使用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即侵犯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处理。
A. 自愿注册原则
B. 申请在先原则
C. 国际接轨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解析:解析:从整体内容看,商标法体现了以下几个基本原则:自愿注册原则、注册保护原则、申请在先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