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品商标
B、 服务商标
C、 集体商标
D、 图形商标
E、 色彩商标
答案:ABC
解析:解析:按商标的不同作用,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等。
A、 商品商标
B、 服务商标
C、 集体商标
D、 图形商标
E、 色彩商标
答案:ABC
解析:解析:按商标的不同作用,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等。
A. 专利资产的时效性
B. 专利资产的地域性
C. 专利资产的约束性
D. 专利资产的技术公开性
E. 专利资产的技术可能存在着不完整性
解析:解析:选项D、E属于专利资产的技术特征。
A. 专利授权日是专利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
B. 专利许可使用权转让一般不需要变换专利登记证书
C. 评估专业人员可以凭“专利证书”确认专利的有效性
D.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解析:解析:专利授权日是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合格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所指定的法定公告的日期以及发明专利申请根据发明专利申请人的请求,经过实质审查合格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所指定的法定公告的日期,是专利权(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生效日。专利申请日是专利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所以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对专利权的核实,不能仅凭“专利证书”确认该专利的有效性。所以选项C的说法不正确。rn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因此权利要求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所以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
A. 国民优待原则
B. 优先权原则
C. 公开公示原则
D. 独立保护原则
E. 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解析:解析: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原则有:国民优待原则、优先权原则、独立保护原则、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A. 科技成果鉴定中的论证
B.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发明创造
C. 申请人将发明创造内容写入专著,但尚未出版
D. 他人在申请人处看到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次要附图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A. 发表权
B. 修改权
C. 保护作品完整权
D. 署名权
E. 发行权
解析:解析: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发行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A. 由A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B. 由B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C. 由A公司和B公司分别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D. 由A公司和B公司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解析:解析:《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A. 秘密性
B. 价值性
C. 保密性
D. 公考性
解析:解析:商业秘密的构成需要具备以下三个要件:①秘密性,又被称为“非公知性”,它是指商业秘密应当是非公开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②价值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商业秘密具有商业价值,也是权利人追求商业秘密保护的目的。③保密性,是指权利人采取的与商业秘密信息相适应的合理的保密措施。采取保密措施是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获得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
A. 著作权人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B. 稿件的审稿和发稿流程
C. 支付报酬的标准和办法
D. 出版者使用有关权利的地域范围、期限
E. 出版物的外部装帧形式
解析:解析:《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对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内容作了规定,具体包括:①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②许可使用的权利是否专有;③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④付酬的方式、标准和办法;⑤违约责任;⑥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A.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
B. 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C.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D. 受让人自商标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A. 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
B.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已过
C.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 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专利权侵权。《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本案中,2013年7月3日以前,甲公司尚未获得专利权,其无权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但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适当费用,故A项错误。rn《专利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据此可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即从2013年7月3日起开始计算,至2015年6月尚未超过2年。因此,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未经过,故B项错误。rn《专利法》第69条第2项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本案中,2010年3月,甲公司申请发明专利,乙公司于2011年2月起开始生产、销售相同产品,乙公司是在甲公司专利申请日后开始制造、销售相同产品的,构成专利权侵权,故C项正确。r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使用行为;销售该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销售行为。据此可知,丙公司也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