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某公司未经许可翻录该CD后销售,向甲、乙、丙寄送了报酬
B、 某公司未经许可自聘歌手在录音棚中演唱了《红苹果》并制作成DVD销售,向甲寄送了报酬
C、 某商场购买CD后在营业时间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经过甲许可并向其支付了报酬
D、 某电影公司将CD中的声音作为电影的插曲使用,只经过了甲许可
答案:AD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邻接权。《著作权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本案中,翻录该CD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甲的许可,支付报酬依然构成侵权,侵犯了著作权人甲的复制权,故A项当选。rn《著作权法》第40条第3款:“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即当音乐作品被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出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不经过音乐著作权人许可,自聘歌手重新演唱后制作录音制品出版,但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题干中的一个迷惑选项,甲与乙签订了制作录音制品的专有许可合同。根据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的规定,是否存在专有许可合同并不影响该法定许可的适用,某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B项不当选。rn表演权分为直接表演(即现场表演)和间接表演(即机械表演)。机械表演指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公开表现作品的行为,通俗的说是借助电视、电脑、录音机等播放表演作品。无论是现场表演还是机械表演,他们都属于公开表演作品的行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因此,该商场行为不构成侵权,故C项不当选。rn《著作权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第48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案中,电影公司将CD中的声音作为插曲使用需要经过乙唱片公司的许可,否则属于侵犯乙唱片公司复制权的行为,故D项正确。
A、 某公司未经许可翻录该CD后销售,向甲、乙、丙寄送了报酬
B、 某公司未经许可自聘歌手在录音棚中演唱了《红苹果》并制作成DVD销售,向甲寄送了报酬
C、 某商场购买CD后在营业时间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经过甲许可并向其支付了报酬
D、 某电影公司将CD中的声音作为电影的插曲使用,只经过了甲许可
答案:AD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邻接权。《著作权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本案中,翻录该CD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甲的许可,支付报酬依然构成侵权,侵犯了著作权人甲的复制权,故A项当选。rn《著作权法》第40条第3款:“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即当音乐作品被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出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不经过音乐著作权人许可,自聘歌手重新演唱后制作录音制品出版,但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题干中的一个迷惑选项,甲与乙签订了制作录音制品的专有许可合同。根据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的规定,是否存在专有许可合同并不影响该法定许可的适用,某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B项不当选。rn表演权分为直接表演(即现场表演)和间接表演(即机械表演)。机械表演指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公开表现作品的行为,通俗的说是借助电视、电脑、录音机等播放表演作品。无论是现场表演还是机械表演,他们都属于公开表演作品的行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因此,该商场行为不构成侵权,故C项不当选。rn《著作权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第48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案中,电影公司将CD中的声音作为插曲使用需要经过乙唱片公司的许可,否则属于侵犯乙唱片公司复制权的行为,故D项正确。
A. 贯标筹备
B. 调查诊断
C. 实施运行
D. 评价改进
E. 基础管理
解析:解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总体上可分为贯标筹备、调查诊断、框架构建、文件编写、教育培训、实施运行、评价改进等七个步骤。
A. 商品产地
B. 注册商标号
C. 许可人名称
D. 注册商标有效期
解析:解析: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A.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对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关于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B.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小李可以将其专有权转让给小张
C.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小王将其专有权转让给小赵后,无须凭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D.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小肖可以向小徐许可使用其专有权
E. 取得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的S公司,不享有独占的使用权
解析:解析:A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对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关于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B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可以将其专有权转让他人使用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C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D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可以将其专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E项,取得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享有独占的使用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使用。
A. 协商
B. 请求行政机关处理
C. 向人民法院起诉
D. 请求经济行政部门处理或者调解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专利纠纷解决途径。rnrn专利纠纷的解决途径具体如下:rnrn1、协商,其优点在于避免诉累、不伤和气、可由竞争对手变为合作伙伴。rnrn2、请求行政机关处理,其优点在于程序简便快捷、可以及时制止侵权。rnrn3、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优点在于手段多、效力强,但程序复杂。rnrn4、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或者调解。rnrnABC说法均符合题意,D说法错误。
A. 复制权
B. 署名权
C. 发表权
D. 出租权
解析:解析: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A. 散文
B. 即兴演讲
C. 相声
D. 书法
解析:解析:口述作品,指的是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各类作品的保护对象是常见的考试内容。
A. 常用查全率和查准率来衡量专利检索的效果
B. “检准”通常采用部分要素组合检索
C. 查全率常用来衡量检索系统和检索者拒绝非相关信息的能力
D. 查准率常用来衡量检索结果的准确程度
E. “检全”的关键在于全部要素组合检索
解析:解析:A项,实践中常用查全率和查准率来衡量专利检索的效果。CD两项,查全率常用来衡量检索系统与检索者检出相关信息的能力,即全面程度;查准率常用来衡量检索系统和检索者拒绝非相关信息的能力,即准确程度。B项,“检准”通常采用全要素组合检索。E项,“检全”的关键在于部分要素组合检索。
A. 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的生产标准组织生产地理标志产品
B. 须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C. 须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质量特色、专用标志使用等进行管理
D. 须在3年内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
E. 对于未按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注销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实施地理标志权利的行为。应当按照地理标志产品批准公告的保护要求组织生产相关地理标志产品。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资格的生产者,做题微信公众号:金考典,如果未按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注销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对外公告。
A. 备用商标
B. 防御商标
C. 扩展商标
D. 联合商标
解析:解析:扩展商标是指在同一商标的基础上,进行一系列的扩展注册,如注册汉字商标后,还注册英文的意译商标、音译商标。
A. 自动保护原则
B. 可续展性
C. 权利多样原则
D. 法律特性
解析:解析:著作权的特征包括:自动保护原则、权利的多样性和法律特性。